关于评选各类先进标兵和明星活动的通知|巾帼文明岗标兵评选条件


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评选各类先进标兵和明星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巩固“一心、两德、六观”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弘扬“雷锋精神”,更好的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起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平凡岗位上建功立业的革命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今年市局党组决定,继续在系统内开展评选各类标兵和明星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税务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在全系统评选各类先进标兵和明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市各级地税机关(部门)及所属机构,在编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和个人现实表现,在本单位评选推荐一名刻苦学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优质服务标兵,推荐一名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和勤政廉政明星。  

二、评选推荐条件  

今年市局将按照“市局有先进、县局有榜样、科所有标兵、岗位有明星”的推荐评选思路,深入开展“标兵”和“明星”评选活动,对“标兵”评选活动进一步进行深化和改进,增加了优质服务标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爱单位、爱本职、爱岗位”的“三爱”活动与“比、赛、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开展岗位明星评选活动,即比工作、赛奉献、创税收管理明星,比学习、赛技能、创税务稽查明星,比作风、赛服务、创纳税服务明星,比廉洁、赛守法、创勤政廉政明星,使评选活动得到深化和升华,在全系统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争明星、赶标兵的良好氛围。  

(一)各类标兵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1、刻苦学习标兵  

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局保持高度一致,在近两年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二是刻苦学习科学理论、学习文化知识,学习税收业务和税收政策法规,学习计算机和税收信息化建设专业知识,善于钻研,勇于探索,锐意进取,有较高的理论文化素养,在市局以上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竞赛活动中,考试成绩优异。  

三是本职工作业务熟练,专业精通,取得“三师一证”或者已经报考“三师一证”通过一门以上课程,在市局组织的其他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中,积极参与,模范带头,成效显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在分管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是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清正廉洁。  

2、爱岗敬业标兵  

一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热爱税收事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安心基层工作,安心内勤和一线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在近两年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二是在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践以及税收执法责任制、“秦税工程”推广应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关软件,税收业务能力强,是本单位、本岗位群众公认的业务尖子和行家里手。  

三是在服务工作中,能够做到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和诚信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工作辅导,给服务对象一个满意的答复,无投诉。  

四是在税收管理和执法中,能够做到“三懂四会”和“三个一口清”,牢固树立爱单位、爱岗位、爱本职的意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事业心,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3、遵纪守法标兵  

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在税收执法与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在近两年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市局提出的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关系税”和“人情税”,保证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能准确地运用税收政策法规处理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事宜,努力做到秉公执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办事高效。  

四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任务完成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4、优质服务标兵  

一是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热爱税收事业和纳税服务岗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在近两年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二是忠于职守、温馨服务。安心办税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竸竸业业,任劳任怨,不计得失,不讲价钱,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各类优质服务产品,及时为服务对象解答有关政策咨询和纳税辅导,给服务对象一个满意的答复,无投诉。  

三是着装规范、举止端庄。在本职岗位上对自己要求高、标准严,坚持遵守工作纪律,着装规范,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无混装或着便装的现象,无迟到早退现象。对纳税人服务以礼相待、语言文明,耐心细致,笑脸相迎、热情相送,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以身作则,维护办税服务厅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是文明办税、快捷高效。具有扎实的税收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术,熟练掌握税、费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熟练应用各类业务系统,能够准确办理和解答各项涉税(费)事宜。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资料规范、表述清楚、字迹清晰,达到优质、高效、快捷的效果。  

(二)各类明星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1、税收管理明星  

一是政治坚定,爱岗敬业。热爱税收征管工作,能够认真执行税收征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扎根征管工作岗位,勤奋努力,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强,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征管工作任务。  

二是业务过硬,执法规范。能够认真学习征管业务知识,熟悉税收征管流程,熟练掌握税收征管业务技能;
正确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管户底子清楚,熟悉企业经营情况,无漏征漏管现象。  

三是征管有方,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经历,税(费)收征管事务处理能力强,征收管理经验丰富,熟练税收专业化管理、纳税评估、电子申报等税收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工作业绩突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经验交流或者在征管工作中受到各级组织表彰奖励。  

四是热情服务,作风优良。能够处理好税收征纳关系,积极开展纳税服务,热情受理并及时回复纳税人涉税(费)诉求,被群众公认;
勤政廉洁、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树立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2、税务稽查明星  

一是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能够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热爱税务稽查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能够认真执行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富有团队精神;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稽查任务,案件查结率达到100%。  

二是业务过硬,执法规范。全面熟悉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方法得当,税收稽查业务技能突出,能够熟练运用税收政策处理税务稽查中遇到的问题,年主查户数不少于12户。  

三是稽查有方,成绩突出。具有3年以上一线稽查工作经历,稽查经验丰富,办案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  

四是依法稽查、清正廉洁。能够严格履行税收执法程序,模范执行《廉政准则》,勤政廉洁、乐于奉献,始终保持税务稽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3纳税服务明星  

一是服务意识好。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纳税人至尊的服务理念,具有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尊重纳税人,主动关心和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费)问题,受  

到纳税人广泛信赖和好评;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是业务能力强。具有扎实的业务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税、费业务知识,能够准确办理和解答各项涉税(费)事宜。具有娴熟的岗位服务技能,熟悉工作流程,熟练应用各类业务系统,工作效率高。办理涉税(费)事宜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资料规范、表述清楚、字迹清晰;
答复纳税人涉税咨询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答复准确,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高。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着装规范,以礼待人、公正文明、程序合法。能够耐心细致地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费)事宜,积极化解征纳矛盾,以身作则,维护办税服务厅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是工作纪律要求严。严格遵守纳税服务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及廉政规定,无违规违纪问题;
主动维护纳税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团结同事,积极进取,在服务岗位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忠于职守、温馨服务、着装规范、举止端庄、文明办税、快捷高效。  

4勤政廉政明星      

一是坚持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是清正廉洁。热爱税收事业,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三是公平公正。坚持党性原则,忠诚履行职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表率作用强,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做斗争。  

四是品质良好。具有优良的政治本色和道德品质,为人清正廉洁,思想作风正派,遵守党纪国法,不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不收关系税和人情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三、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各单位逐级推荐和党组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市局党组在各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联评,四类标兵评选4名。四类明星试评选4名,对初选确定对象,市局将进行组织考察,并在全系统进行公示。  

四、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参照《中共XX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评选各类先进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宝地税党发[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党员表彰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各类标兵和明星评选活动的基本条件为标准,严格把关,真正发现和树立典型。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评选对象的考察和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员事迹真实、实绩突出,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能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三)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严格按照标准,不搞平衡,目的是要把全系统最优秀、最突出、对地税事业贡献最大的同志推荐出来,真正发挥典型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四)纳税服务明星的评选推荐工作以纳税服务科今年下发的文件为准,并由纳税服务科按照相关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最终评选推荐结果上报市局。  

(五)各单位推荐确定的先进典型,需上报2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主要事迹摘要(不超过600字,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用于网上公布)。评选推荐情况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治部)。最终被确定为先进标兵人选需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事宜另行通知。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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