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优势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

积极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优势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  

   

**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近年来,**县民营经济异军突起,方兴未艾,已经成为该县当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支重要的生力军。据统计,**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数达29家,其中产值超10亿元民营企业两家,民营企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9.58%。**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去年以来,该院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处危害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大服务、大预防、大创新、大建设”工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主体地位的优势,直接参与民营企业的预防犯罪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经营水平,促使民营企业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轨道。   

  一、依靠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把对民营企业内部的犯罪预防纳入检察机关的总体预防犯罪工作格局   

预防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了更好地开展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的预防氛围,该院主动利用检察职能资源,依靠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和人民群众的力量优势,把对民营经济的犯罪预防纳入检察机关的总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中。首先,从强化业主人员法律意识入手,拓展预防工作新思路积极主动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据统计,全年共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次,进行法制授课10次,张贴和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图片展览500余幅(次),召开座谈会5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的法制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民营经济企业业主人员增长法律知识,弘扬正气,鞭挞犯罪,强化预防犯罪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素质,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和参与预防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其次,全面推行检务公开,通过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观”等活动,让民营企业知晓检察机关的职责,明确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以及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职能范围,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法制思维和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思想,在碰到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索贿受贿时,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寻求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不断创新民营企业预防工作新格局,在民营企业中构筑检察预防、系统预防和社会预防“三位一体”的预防工作体系和预防工作网络,使预防工作由零敲碎打朝着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去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建设,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和快速发展,该院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民营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联系制度,并指定该院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检察联络员,检察联络员不在企业挂职,不在企业设立办公室,不需要企业提供经费、赞助。企业内部确定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向民营企业联络员发放联系卡,以确保检企双方通讯联络不断线,相互联系不断人,共同构筑了预防企业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据统计,去年以来,该院检察联络员深入企业沟通联络10余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  

    二、密切联系沟通,当好民营企业的参谋,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与工商、工信、税务、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深入开展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调查研究。认真探索在民营企业中开展预防犯罪的方法与方式,认真总结和摸索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发案规律,以及新形式下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供求、销售等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防范意见和检察建议,未雨绸缪,帮助民营企业堵塞犯罪漏洞,从而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二是有重点、有选择地与民营企业建立工作联系点和案件协调分析制度。主要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情况信息交流制度、案件协调和分析制度等有效机制,注意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民营企业碰到的问题或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建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监督机制,对于坑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使检察机关现有的预防犯罪网络功能延伸到预防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上去,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据统计,全年共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46次,撰写调查报告46篇。在调查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件。向主管部门发送达检察建议25份,开展警示教育141次,受教育数约20000多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1304次。撰写案例分析41篇。共参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6次,涉及工程建设项目6个,涉及资金预算3500多万元。   

  三、注意发挥检察预防的优势,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首先,是要变被动为主动送法上门去年以来,该院将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典型案例等定期辑录成册、录成专题片,不定期向民营企业发放,并向产值超千万元的民营企业赠送《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法律专业报刊杂志,做到民营企业需要哪方面的法律知识,就尽可能热情提供哪方面的帮助。全年共赠送《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法律专业报刊杂志100余份。其次,是协同有关部门为民营企业释疑解惑。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组织专人给民营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平台,创造一个法律专业人员与民营企业家直接对话的平台,认真解答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碰到的涉法问题,培育和增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全年共提供职务犯罪预防咨询196次,面对面解惑答疑200余次。再次,是帮助民营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蹲下去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做好法律培训工作,提高民营企业家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引导他们用依法管理企业的理念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全年共培训民营企业相关从业人员20次,受教育200余人。  

四、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机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   

实践证明,民营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到位,将直接决定其竞争力和生存力。去年以来,鉴于该县的民营企业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例如有的民营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资产损失和经营困难等后果;
有的民营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危机,进行经营欺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有的甚至偷税漏税、骗汇逃汇等等。为此,该院预防工作主动跟进,着重抓好预防,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销售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合同签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完善资产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端正发展导向,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符合依法治国要求的规范体系,促使民营企业形成良好有序的经营秩序和城市守信的经营策略,树立起做大做强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进程。如我院在查办**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某玩忽职守案件(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493.72万元)时,对该案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出了该县锰矿民营企业在物资购销环节、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漏洞,于是,该院派出人员帮助民营企业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公开制度》、《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其它应收款管理办法》等,督促锰矿民营企业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在全县民营企业中予以推广,从而构筑了坚强的制度防线,使那些心存犯罪动机的人无机可乘、无空可入,发挥出了最佳的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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