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用途 某在全县村民自治暨诚信计生现场会上的发言

推进村民自治 实行诚信管理 构建和谐计生  

——十字村在全县村民自治暨诚信计生现场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十字村两委对全县村民自治暨诚信计生现场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莅临我村指导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十字村地处全椒县城北部,属城乡结合部,滁全路贯穿村中心。十字镇人民政府坐落在本村街道,地埋位置和人文环境得天独厚。截止2011年5月末,全村共有30个村民组,9993亩土地,902户,3862人,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18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63人,系孕检对象447人。全村共有一孩妇女386人,一女户107户,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38户,领证率67%,其中主动放弃二孩指标32户。二孩妇女289人,两女户45户。外出打工人员61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7人。为了扎实有效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在“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职能作用,组织和发动广大理事、会员积极带头,主动参与,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工作局面。  

我们认为,要实现计划生育主体指标、稳定低生育水平,首先要让村民认可我们的做法,然后支持、配合我们开展工作,因此必须让我们的服务对象有主人的感觉。我村一改过去计生工作中的“官治”变“民治”,从关心群众生活水平、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动员群众实行自治工作的突破口,以“两委领头、协会牵头、会员带头、群众点头”的思路,通过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和建立生育关怀救助基金,发挥协会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把有形的手段和无形的手段做到有机的结合。有形的手段简单地说就是惠民,即认真落实优惠政策,落实优质服务,以情感人,凝聚民心,最终实现工作目标。无形的手段就是依法行政手段,这是计生工作转型期对少数素质不高的计生户必须保留的方法。其次围绕为育龄群众开展的公共服务打造计生文化。通过建立人口文化活动中心和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中心,实现真正的人文关怀,切实达到以情感人和以情管人的目的。三是以村协会为实施主体,展示“村民自治”的成果。一要通过计生队伍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的提高来展示村民自治的成果;
二要通过协会人员的服务手段、服务方式来展示村民自治的成果;
三是要通过村民的自治水平来展示村民自治的成果。  

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民主管理,健全网络,架起村民自治连心桥。  

村民自治和诚信计生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我们在完善“村为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两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的诚信计生领导组,组织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分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步召开村两委会议。在镇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帮助下,集中讨论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起草制定《十字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管理协议。  

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协议进行表决通过,同时选举产生计生村民自治监督小组。  

第三步,召开村计生协会换届会议。选举产生了以村书记为会长、老干部、老党员、热爱计生工作的群众为理事、计生专干为秘书长的协会工作班子。优化会员队伍,吸收致富带头人为新会员,充分发挥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按居住区域,由会员与群众双向选择,重新划分会员小组,确定会员联系户,育龄妇女小组长兼任会员小组长,初步形成了”会长-秘书长-理事-会员小组长-会员-会员联系户“的工作网络。  

第四步,分组分片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让群众了解计生法律、法规,了解《自治章程》及诚信计生,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二、分类签约,把握诚信计生的关键点  

    本着“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方便群众、为了群众“的原则,紧扣孕环检这个龙头,将孕检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列入诚信管理,一类继续实行协议管理。  

诚信管理分为三种:第一是公认诚信管理。对象是:40周岁左右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且近五年内无政策外怀孕或虽有孕情但能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孕环检对象,以及放弃二孩生育已得到政府奖励的育龄妇女,每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一次,接受上门访视一次
第二是承诺诚信管理。
对象是: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且自愿以公职担保的、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含村固补干部、代课教师)的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以公职担保的孕环检对象、孕环检对象属长效节育手术禁忌症的,以现金担保,按照“委托保管、专户存储、财政监管、退出生育、本息全返”的模式,自愿申请加入承诺诚信管理,可以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环(孕)情检查一次、接受访视服务一次。具体担保数额由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确定,原则上1000元;
第三是行为诚信管理。对象是:已申请加入计生协会的孕环检对象,每10户自愿组成诚信小组,推选一名会员担任组长牵头负责,一年内参加两次孕环检,接受一次访视服务。  

协议管理对象,一年继续要参加四次孕环检。此外,村委会还与16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的父母签订《计划生育文明共建协议》,做到了管理关口前移。分类管理,方便了群众,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量。  

    在县人口计生委、镇计生办的帮助下,我村两委下村入户,宣传讲解,工作成果显著,目前,我村447名孕环检对象,纳入公认诚信管理213人、承诺诚信管理4人、行为诚信管理111人,剩下119人为“协议管理”对象户。  

    三、分块奖惩,增添诚信计生的凝聚力  

    为营造“讲诚信、促和谐”的计生工作氛围,我们实行“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奖惩结合、双向承诺”,针对不同对象实行分块奖惩:  

   (一)对纳入诚信管理的对象:除按规定兑现上级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外,还享有村里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与之对应,违反诚信计生有关规定的,要进行相应惩罚。  

   (二)对实行合同管理的对象:除享受优质服务外,不享受我村诚信计生规定的奖励优惠规定,同时若有违约情况,将严格对照《合同》规定兑现违约金。  

   (三)对签订文明共建协议的对象:我们依法及时为其家庭成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晚婚、晚育青年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督促、提醒其子女依法结婚并参加婚前检查,为其子女办理《结婚证》提供有关服务。如违反协议,出现未依法结婚、生育、早孕等情况的,均需要向村委会交纳违约金。  

    为了达到村民自治工作的预期效果,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从夯实基础入手,加强以协会为实施主体的村民自治工作。如今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单纯的衡量控制生育目标转为群众是否满意、是否高兴、是否答应作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数来评估,充分地强调计划生育工作要真正做到“民治”。为此,我们按照“两委领头、协会牵头、会员带头、群众点头”的思路来开展具体工作。“两委领头”就是明确“一个责任”,即村两委“一把手”负总责,围绕“两个制度”,即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以此强化村级计生工作的领导。“协会牵头”就是以村级计生协会为实施主体开展具体工作,确保“三落实一畅通”,即落实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及优先优惠政策;
落实生育关怀政策;
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实现信息渠道畅通。“会员带头” 首先是要制定会员得实惠的政策吸引群众入会,如定期免费体检、产业扶持、贫困救助等;
二要规范会员行为,让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执行会员守则;
三要体现会员的先进性,通过“三带头”,即带头执行计生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致富,用会员的先进性来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群众点头” 按照找准载体,立足服务的思路,通过制定完善“一个合约”,做到“两个结合”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一个合约”即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内容上充分体现村民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两个个结合”即把计生工作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最后让群众理解、支持计生工作,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  

    二是从促进规范入手,加强违约责任兑现工作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规范违约责任兑现工作程序。通过建立 “违约责任兑现”,严格规范违约责任兑现工作程序,真正维护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严肃性。实现奖罚分明,责任对等。  

三是从拓宽渠道入手,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机制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热在镇里,难在村里,冷在组里,这是基层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种现实现象。特别是在村民组这个层面,组干部素质不高、报酬偏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群众怕得罪人的思想较为严重,互相隐瞒现象较为突出,这是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信息不畅通、底数不清楚的根源。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从完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聘请计划生育监督员这一工作模示。这种模式主要是整合民政资金,按照“个人报名、协会推荐、村委审查、部门考察、政府聘用”的方式,在每个村民小组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中聘请至少1名的计划生育监督员,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给予生产、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养老等方面的重点倾斜,并要求他们负责监督本组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孕娠行为和流动情况,让他们在享受国家扶助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尽其义务,从而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各位领导,我村深化“村为主”推进计生村民自治的效果已初步显现,过去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开会不参加、调查不配合、计划外生育不劝阻的现象基本消除。现在,在我们村,从村干部到多数村民都是计划生育的管理者、服务者、监督者。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只要我们继续扎实推进村民自治,深入完善诚信管理模式,我村计生工作水平一定能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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