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材料 [某县开展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某县开展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市综合科:
自全国“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富源县广泛发动,及早安排;
县、乡领导主管主抓,部门靠前指挥。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全县“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发动,科学筹划。国务院、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结束后,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5月12日及时制定下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富府办明电〔2012〕99号),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并于5月18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县“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均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落实层层发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打非治违”的共识,坚定了“打非治违”的决心和信心。
(二)宣传带动,营造氛围。为切实把专项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自5月15日起,全县通过广播电视、政府信息网、宣传车、宣传标语、工作简报、以会代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出动宣传车21台次,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相关内容100多分钟,政府信息网登载相关工作信息8条,张贴悬挂宣传横幅15条,编发“打非治违”工作简报5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安监部门深入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培训4次,营造出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工作利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一是组织有力,职责明确。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项经费及办公设备,建立了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乡镇和部门按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了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司其职,各行其事的措施和要求。二是深入一线,解决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专题调研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解决难点问题30余条。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非治违”工作中,大都做到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特别是面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能做到亲力亲为,毫不懈怠。遇到难点问题能做到亲自向上汇报,寻求支持解决。三是联合督查,强力督办。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6月1日至20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2次对全县11个乡镇、9个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61条,县安委办对31条重点隐患问题落实了对乡镇、部门的交办,同时启动了跟踪问效机制,目前全县已完成各类隐患整改56条,5条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生产周报、月报制度为平台,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周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县安委办建立了信息台帐,明确了专人负责,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台帐,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确保能及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非煤矿山以营上镇、黄泥河镇、十八连山镇为重点;
煤矿以老厂镇、竹园镇、后所镇、墨红镇为重点;
道路交通以中安、大河镇为重点;
危化以富村镇、中安工业园区为重点;
建筑施工以中安镇及重点在建项目为重点;
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以县城为重点。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从5月16日以来,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国土、公安、煤炭、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共投入经费310万元,组织各类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819人次,查处违规违章车辆86辆。纠正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行为35起,检查建筑施工企业36家,整改安全隐患23起,在人员密集场所、酒店、超市更换消防设备46件。关闭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3起。检查煤矿企业64家,发现各类隐患346件,整改326件,20件限期整改,关闭证件不全焦化厂3个。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4家,发现隐患148件,已整改143处,限期整改5件,停产整顿4家,实施经济处罚22万元,督促煤矿与非煤矿山企业投入整改资金910万元。
(五)健全机制,确保实效。“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不断的总结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打非治违”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运行。一是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乡(镇)党委政府辖区负责制和部门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制,国土、煤炭、安监等有关单位与乡镇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行责任制考核,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基层排查机制。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分散、隐蔽等特点,按照把排查的重点放在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的要求,建立乡镇和县有关职能部门日常排查巡查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每周定期对辖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巡查,并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理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执法行动,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和落实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从安监、工信、公安、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每月组织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每周定期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全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月工作,研究解决“打非治违”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要问题
通过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下大力克服,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一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参差不齐,部分企业认识不足,行动缓慢。二是自查自纠工作不全面。三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继续开展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时按质报送打非治违工作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情况,为“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违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进一步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各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督查问责、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奖励举报等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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