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家庭事迹材料 [反贪局局长模范在身边事迹材料]

 

  xx同志于1985年考入拜泉县人民检察院,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反贪侦查第一线,2008年由于工作需要,调入xx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他的履历中写满了刚直不阿、无私无畏和敢于创新。
  从检28年来,由于工作出色,xx同志多次受到拜泉县委县政府的奖励,多次获得省市优秀侦查员称号,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xx区政法先进个人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xx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不断谱写了新篇章,每年均超额百分之二百以上完成省院下达的工作目标。累计挽回经济损失四百余万元,在人民群众的眼里,他更是一位不畏艰难,敢于亮剑的反贪局长。
  在风雨变幻的反腐一线,面对着纷繁复杂的办案局面,他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保持清醒的头脑,即使是在成功侦破一件件大案要案之后,也从未因此而飘飘然,28年来,他经历了无数次严峻的考验,有来自于权利的压制,也有来自金钱的诱惑,但他都不为所动,真正做到了“听命于党,忠实于法,服务为民”的理念,坚定了反贪人员的正确立场。
  2009年,xx区龙源石材厂工人集体上访,反映该厂工作人员贪污国家解决拖欠工资的补贴款,在当地影响巨大,xx同志带领反贪干警,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询问证人百余人,成功侦破此案,这是我市首例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国家补贴款的案件,这一案件的成功告破,不仅消除了上访隐患,切实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服务了区域发展的大局,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多年的历练,造就了xx过硬的侦查本领,敏而好学的个性,成就了其高超的法律素养。
  原邮政局xx分局出纳王某,于1999年携款30万元潜逃,90年代末,在xx这样一个边远小城,可以说是惊天大案,但案犯潜逃多年,未被抓获,在群众中影响巨大,xx同志调入我院后,把抓获王某列为一项必须突破的重要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终于在2009年,带领反贪干警秘密赶赴沈阳,不顾劳顿,立刻投入到调查走访中,终于在沈阳图书馆将王某抓获,由于案发时间较长,当时还未实行微机管理,只能通过字迹进行甄别,通过对数千册票据的认真核对,查清了王某贪污90万,挪用公款240万的犯罪事实,最终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件的成功告破,充分展示了我院反贪局敢于亮剑的无畏气概,极大的鼓舞了全体干警的士气和决心,展示了正义之剑的威力,匡正了人民群众的视听,震慑了国家公职人员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真正诠释了反贪工作的精神所在。
  清正廉洁是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只有淡泊名利。不为物质所趋,不为名利所累,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工作者,而xx更是在工作中成功的诠释了这一点,他不畏难,不畏上,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把案件办成铁案才是他唯一的追求,而他也义无返顾的倾其所有的心血和精力都投入到检察事业之中。
  同志们都说,时代在变,但xx却没有变,义无返顾,始终如一,在他的人生字典里,翻阅的最多的就是忠诚、勇敢和努力,他的战友们也为有这样的反贪局长而骄傲、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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