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现场视频监控及地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通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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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现场视频监控及地铁安全隐患排查的检查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岛地铁 11 号线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场视频监控及隐患排查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动态、实施管理,根据地铁集团及项目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现场工作实际,2016 年 5 月 17、18 日项目公司联合 11 号线推进办、总监办对所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大多数标段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现场进行动态管理,日常进行排查,但也有部分标段疏忽此方面的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视频监控方面问题

 部分标段未能保护好现场视频监控线路,私自拆卸摄像头,造成现场长期无法实施动态管控,如土建 04 标西庵子隧道、钢筋加工场,06 标浦里站、连续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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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地铁隐患排查系统问题

 部分施工单位不重视地铁集团及项目公司多次安全例会强调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问题,带班领导手机未安装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导致本单位扣分情况严重,自 5 月份安全月度例会之后又因多方面问题扣分。如土建 06 标中铁城建集团、土建 09 标中铁二十三局、土建 10 标中铁二十局。

 三、 下步工作落实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各施工单位、驻地监理高度重视,现场业代认真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有效保护措施,认真整改落实,消除隐患,确保现场动态管控。针对问题中提到的单位整改完成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于 5 月 28 日前上报项目公司安质环保部。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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