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汇报材料】做和谐劳动关系的

林业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汇报材料

松岭林业局始建于1965年,是国家大型企业,现有职工()人,总面积   公顷,林木蓄积量   立方米。近几年来,松岭林业局认真贯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发展战略,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公正求得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以文化孕育和谐,着力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充分实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


一、统一思想,不断深化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责任感和使命感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目标,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一)深化学习,全面把握创建和谐企业的深刻内涵。局党委先后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并就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学习讨论,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新世纪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劳动关系和谐是实现企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实践中,局领导班子的思路更加明晰,作风更加务实,措施也更加有力。
(二)统一思想,明确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发展思路。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我们重点抓好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了各类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加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宣传发动,进一步转变职工思想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缜密分析研究,提出了“公平公正,团结有序,优质高效,创新发展”的和谐发展思路,制定了合理有序规划,统筹部署创建工作。
(三)突出重点,努力处理好企业的“五种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更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文化等各个方面。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实践中,我们坚持以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为突破口和着力点,认真处理好“五种关系”,即职工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职工权益与工会的关系、工会与企业的关系、企业文化和职工行为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通过不断深化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认识,我们深刻意识到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打造和谐环境,构筑和谐理念,突出和谐关系,形成“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力度,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了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为职工着想,处处为职工谋利;
始终坚持依法治企,德法并重,不断强化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劳动合同是《劳动法》的核心,是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建立健全合法有序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关键。松岭林业局由法人代表授权人力资源科同全体职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另外,林业局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为期2年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福利保障与合同保证、职工培训与教育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切实维护了职工基本权益,规范了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二) 建立工资分配集体协商机制,保障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劳动报酬的分配,关系到每名职工的利益,是企业各种决策中最敏感、最细致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我们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和内部协商功能。在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工资结构和工资水平,进行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以及工资晋升条件等事项进行科学决策, 并征求企业工会、职代会及全体职工的同意,制定了《松岭林业局工资管理办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对加班工资、最低等级线、野外作业补贴、工作年限边疆补贴、效益工资均做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2011年,支付工资总额为()万元。目前,林业局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总额为()元。 
(三) 强化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巩固社会保险发展成果。我们把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对“五险”政策的准确理解,形成职工自觉参险的舆论氛围。同时,我们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业务台帐管理,严格个人缴费管理,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扩大参保职工对个人帐户的知情权,确保社会保险费收缴支付的规范运作。2011年,为()名在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和()万元,职工社会保险参险率达到100%。
(四)维护妇女儿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完善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松岭林业局加大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女性劳动者素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力度,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做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全局上下维护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营造出了领导重视、部门关心、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女职工的技能培训,针对女性劳动者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普遍需要提高这一特点,林业局职业培训中心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开展了以提高妇女劳动者操作技能为重点的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女职工生育保险服务管理,向怀孕和分娩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必要经济援助和医疗保障,共有197人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支出总额25万元,发放率达100%。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和谐的安全环境
2012年,松岭林业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定不移地把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害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改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条件,努力建立安全生产关系和谐企业。首先,我们着力提高了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们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多次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等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思想防护意识、安全法制意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其次,我们特别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了影响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的重大设备技术改造和现场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多项,补充、更新各类安全设施,并按照规程规定,对安全工器具、检修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验,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工器具一律规整入库、严禁使用,减少和杜绝了各种装置事故隐患,在现场一些容易伤人、出事的地方增补了醒目的安全提示警告牌,对全局转机的安全防护罩、现场的安全防护栏杆、遮栏、地沟盖板进行了检查和整改更换,全局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均达到标准规定。
(六)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劳资纠纷。为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单位内部,松岭林业局认真落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各项机制,规范运作劳动争议预警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一是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争议调解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基层调解员,深入学习了《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调解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二是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人员深入基层单位与职工经常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工资奖金分配、工伤、病亡、售房等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局领导,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三是定期召开劳动关系分析会,林业局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召开劳动关系现状分析会,广泛征集劳资、财务、女工、信访等部门的建议,对全局劳动关系的基本状况和总体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确保和谐劳动关系。


(七)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企业的发展首先是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过程中,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健康和谐的环境,努力形成人心思进、团结和谐、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坚持不断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培训工作任务,强化教育培训效果。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培训工作,鼓励督促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学习专业技术,我们先后制定了《职工培训办法》、《职业技能等级聘任办法》等制度,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我们全面开展了“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纳入实质性管理层面抓紧抓好。我们还向机关科室、基层单位配发了“创建学习型企业”的学习书籍,组织了“创建学习型企业”的讲座、“提升素质,凝练团队”拓展训练等创建活动,同时,对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加强了指导和督促,并对全局“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命名和表彰,对先进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全面深入展开,职工“学知识、长才干、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八)加强民主管理,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企业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制定了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剖析民主管理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增强班子整体的工作合力。我们积极支持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民主管理,促进和谐共建上,全面履行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充分发挥纽带和推进作用、倡导和组织作用以及沟通和协商作用。企业工会也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局务公开制度为实现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不断充实和丰富内容,逐步建立形成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充分代表和体现广大职工主人翁的地位。我们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不断规范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和议程,坚持局长工作报告、当年工作计划及编制说明、局财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签订当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局内重大事项和内容,必须通过职代会进行讨论审议。职代会提案组负责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会后将整理好的提案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研究,限期给予答复,并给予公示和督导。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局内重要事项。议案提前发给联席会议代表,代表在征求职工意见后,在联席会议上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议案通过后向全局职工进行公开。我们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工会在安全生产中建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健全了劳动安全互保工作机制,明确了安全职责和保证措施。同时,企业工会还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每年都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企业的安全和谐发展。我们还定期召开民主座谈会,局领导与职工直面恳谈,交流思想,解疑释惑,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
坚持通过职工来信来访,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即行采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充分调动,逐步形成“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的双向和谐氛围。
和谐是美的一种形态,和谐可以凝聚人心,和谐可以团结力量,和谐可以成就一番事业。松岭林业局坚持统一思想,以人为本,奏响了和谐奋进的乐章,为企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前进动力。面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孜孜不倦地去努力追求,为实现和谐共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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