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 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以及《XX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精神,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推进我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接访时间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要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形成常态长效,规范有序,方便群众。

  1、卫生局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一次接访群众,时间不少于半天。局党委书记、局长安排在单月15日,党委副书记安排在双月15日,遇周末则顺延至下周一。接访地点:区公共卫生大楼八楼会议室。其他工作日遇有群众来访应及时接访,做到有访必接。

  2、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每月均应安排两次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不少于一天。

  3、各级党政领导因故无法如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可以合理调整,并及时公示接访领导的变动情况。

  4、在年终岁末等重要敏感节点,卫生局及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根据区联席办(区信访局)的安排,到区信访局联动接访,集中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二、接访方式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处理到位、案结事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定点接访。即在规定的时间、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应提前公示。

  2、重点约访。即对责任主体不明确、 协调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不了的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预约接访。

  3、专题接访。即对一个时期、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集中接访。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上访问题,要通过专题接访研究解决;
对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大的问题,可组织部门联合接访。对确定接访的专题,要提前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提出相应诉求。

  4、带案下访。即对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已按“路线图”走完信访程序、上访人仍反复越级或过激上访的信访事项,深入到问题发生地,现场接待,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核实情况,确定化解或稳控方案。

  5、领导包案。即对接访中当场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领导包案,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其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

  6、信函或电话接访。区卫生局在公共卫生大楼大门口设意见建议箱,并设立2部接访电话:6053355(卫生监督所)、6583709(卫生局纪检和效能部门)。

  三、信访办理

  1、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要做到件件有批办、事事有结果。属于接访领导分管工作范围的,接访领导要做出明确批办意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超出接访领导分管工作范围的,由接访领导批示、转送相关分管领导,交由责任单位跟进办理。

  2、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要按照“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的要求,明确信访事项的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集中力量解决好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

  3、各级各部门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五单一记录”制度,即: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答复单、办结单、接访记录,并及时向群众答复反馈。

  4、区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后交办的卫生系统信访事项,卫生局原则上在一周内核实、一个月内报告办理情况、二个月内答复上访人。

  四、服务保障

  1、局办公室:负责制定领导干部定点接访计划,落实接访的领导,并做好领导干部挂钩下访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2、局信访部门:负责提供领导干部接访的建议方案,负责“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四个环节的相关衔接工作,做好社会公示、来访登记、人员分流、转送交办、跟踪督办、统计考核、情况通报等工作。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本单位重点信访问题的排查梳理,及时报送局分管领导和信访部门。

  五、督查考核

  1、实行逐级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于每季度末向区卫生局报送本季度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情况,并抄送区信访局;
卫生局于次月1日前,向区信访局报送上季度本部门领导干部接访情况。

  2、局纪委对不认真做好接访群众工作、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导致管辖范围内信访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XX区卫生局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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