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度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怎么样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执法大队在市、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确保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继续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主线,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强有力法律制裁为手段,通过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协调、配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行阳光服务与热线举报投诉等措施,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进入我县市场,切实保障了广大城乡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农资监管制度,突出抓好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主线,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强有力法律制裁为手段,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彻底杜绝坑农、害农、伤农事件的发生。落实监管责任人;
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
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以种子、农药为监管重点,以公路沿线和与外省市毗邻乡镇为重点区域,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种子批发商在年初2-3月将预销售的种子,与工商局联合抽样封存备查;
农药批发商每进一个批次农药,都要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备案。继续把整治“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的工作放在首位。  

种子:以跨区域推广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为重点,加大种子经销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能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放心种子。  

农药:以“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监管重点,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准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氧化乐果等限制用农药在我县经营使用。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案件,与种子管理站配合,积极调查,对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立案,按律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机关和举报人。  

(二)落实农药监管各项制度,突出登记备案管理,强化市场准入。  

一是农资购销台帐制度,即“两帐一卡”制;
二是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批发商每购进一批次,都要到执法大队登记备案,详细核实农药登记证号,生产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对每个品种逐一进行官网公告查询或管理信息查询,核查比对,对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坚决实施退出机制;
三是“留样备查制”,四是落实划片包店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  

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2012年,我们根据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的制定了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对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及时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并依法启动处罚程序。  

(四)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与工商、技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横向协作,纵向联动,主要与工商增强沟通,互相补充,互为完善,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切实提高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及时向市局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对于大案要案达到省厅规定的涉案标准的,及时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对于实际处罚达到省厅要求的数额的,除上网曝光外,及时案件报送。  

四、 活动安排  

1 、 1-4月,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以拉网式检查方式,对全县所有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经营户、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对所有种子品种进行登记备案,封存留样,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2 、 4-6月,开展以农药、肥料、蔬菜种子为主的夏季百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不定期巡查方式,对全县所有农药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对农药批发商实施全程监控。  

3、 7-9月,开展《农药安全百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县电视台制作了一期农资监管专题片,在市、县电视台都进行播放;
积极撰写信息,报局5篇,报兴隆周讯2篇,采用1篇;
要求各经营户积极向农资购买者宣传推介代替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高效低毒农药。  

4 10 -12月,对全县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饲料经营户及各乡镇兽医站进行拉网式检查抽检,确保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种子管理站、饲料办、乡镇兽医总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理清职能,明确责任,相互配合。  

(二) 加强信息反馈。强化责任意识,按时限、按要求及时认真上报信息。  

()三 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  

六、工作成效  

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5台次,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部420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8 起,结案8起,无一例复议案件发生,受到了市支队、市农药管理站的表彰,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单、标语等7000于份。制作法律宣传条幅两幅展板三块。  

(一)种子:2012年2月中旬,执法大队与工商局一起对**丰硕种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种子批发商,对2012年预销售的种子70 个品种进行了抽样封存备查。三月初,执法大队接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转发河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调查“东陵白”玉米种子的函》后,和县种子管理站积极配合,对**县季季丰种业有限公司、**县远大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陵白”玉米种子进行抽样送检,根据**市种子监督检验站样品检验报告的结果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两公司生产的“东陵白”种子发芽率、水分等与该玉米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没有达到标签规定的要求,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确定为劣质种子,经执法大队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供认不讳,根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了两公司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跨区域推广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种子的农资门市部,一经发现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农民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放心种子。  

(二)农药:有针对性的在我县开展农药标签抽检150个品种,报送市农药管理站100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不合格,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对这个不合格产品的农药经营门市部,做出了行政处罚,合格率达99%,为理顺我县农药市场秩序,要求农药批发商进货时,向执法大队备案。进一步理顺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有效地控制了假劣农药进入我县市场,切实保障了广大城乡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三)饲料、兽药:对我县域内饲料门市部,经营兽药的门市部及乡镇兽医站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兽药抽样10个品种,送市兽药监督检验所检验,全部合格。  

(四)其他工作:检查蔬菜大棚9个。配合畜牧站检查养殖大户及养殖小区19户次,对经营牛奶的养殖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一般养殖小区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主要是查处禁、限用兽药和使用人用药饲喂动物案件,有效的保障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七、当前农资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法律法规滞后,没有可操作性  

首先是农机具及配件管理和农膜方面。对“三无”配件产品、不合格产品、假冒农机具及配件产品如何认定,如何处罚,均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具体规定。  

其次是肥料登记证查询系统不完善。一是有些省外生产的肥料登记证查询有困难。因不能判断其是否是登记有效期内的产品、登记证号是否真实,所以不能认定其是否是假冒伪劣产品,也无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是关于肥料产品的抽样检验问题,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一致,需要进行抽样检验,但目前执法主体不明确,检验费用由谁承担,承担多少,没有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因而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 监管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条件保证。  

一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和学习;
二是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执法办案的交通、通讯、取证等设备以及农资抽样、检测、假劣产品的销毁等开支没有保证,所必需费用仅靠有限的罚款中解决,使许多工作的正常开展受限,不得不首先考虑执法成本的问题。三是执法手段落后,对于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质量方面的执法只停留在看标签、查公告上,没有必要的实验室检测手段。所有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向纵深开展。  

八 、2013年工作计划  

1、年底对全县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法规及农产品投入品质量安全培训,  

2、继续开展打击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执法力度,  

3、加大查处未经审定和跨区域推广的种子执法力度,  

4、严厉查处外阜来我县销售农药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  

5、加强饲料、兽药日常执法检查等工作,  

6、认真监管蔬菜大棚、养殖场(户)用药检查,确保农产品及畜产品安全。  

   

   

   

   

推荐访问:大队 行政 综合执法 年度工作总结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