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文化综合执法工作总结】文化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2013年,xx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严明执法”工作原则,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狠抓市场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支队工作从“行政管理”向“创新服务”的转型,具体切实抓好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支队周巡查制度,提高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音像市场等各类文化市场的检查频率,增加对违规场所的复查。同时,突出重点项目的监管,坚持把出版物市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作为监管重点,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中之重,强化治理、严肃查处。

二、全年开展6次文化旗场执法专项行动

  今年我们围绕重要节点开展了“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整治等专项集中行动,全年开展专项行动6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防范文化经营场所安全事故,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规范和安全有序。

三、以“构建和谐文化市场”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在乡镇全面推行预警提示执法和简易处罚程序执法。

在去年旗内全面使用预警提示执法和简易处罚程序执法的基础上,今年在乡镇全面推行此做法,本着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对初次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的经营单位给予预警提示,对一般案件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案件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通过人性化的执法监管模式和刚柔并济的处罚模式,不断培育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各类文化市场,打造人性化执法模式。

  四、积极探索实行文化旗场星级管理

  为了确保对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管不出现盲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实现对经营单位的动态、全程规范化管理,我们拟编制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分布图,并配合相关科室对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实行星级管理。根据企业的日常表现和执法检查情况,根据既定的评选标准,对文化经营单位分别授予不同的星级称号。最高星为五星,“四星级”以上为优秀档次,“三星级”为合格企业,“两星级”以下为不合格企业。对三星级以上企业加强服务,对两星级甚至一星级的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监督。每一颗“星”认定后,如果企业出现违规现象,要受到摘“星”处理并限期整改。星级评定实行一年一评比,以切实提高文化经营业主的守法守信意识。

  五、进一步强化科技监管手段

  为切实解决传统监管手段难以适应当今文化行政综合执法要求的这一现状,我们充分应用了现代科技成果,继续优化配置科学、先进的现代化执法设备,建立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用高科技手段推进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同时,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科技协作,共享资源,提高科技监管能力,逐步实现“科技文化执法”。

  六、进一步突破新兴执法领域

  进一步加大对新兴执法领域,如网络文化、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侵权行为、卫星电视的违规收视、艺术品交易的鱼龙混杂等的监管力度,审时度势、积极应对,不断拓展职能,切实履行好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的职责。

  七、进一步加强执法支队机构和队伍建设

  以创新目标管理、队伍监督、人才激励、奖惩考核等内部机制为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以执法培训、案卷评比、理论研讨、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为载体,加强执法队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建设;
以规范执法队伍形象为目标,开展执法证件、执法胸牌、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文书“五统一”规范工作;
以转变执法理念为抓手,推行重大案件集体预审制度,要求执法队员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依法办案,规范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多种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素质,更加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为营造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的文化旗场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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