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工作开展

为了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推动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管理所在全所广泛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努力提升收费站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周边发展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工作。主动担当,协作配合,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办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积极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办事公开透明,项目明晰,标准规范。  

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  

简化程序,便捷高效。各基层单位要推行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服务至上、效率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地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  

关注民生,贴心群众。坚持以人为本,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今年“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投诉,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系统和谐稳定。  

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各单位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设立监督电话,聘任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建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是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领导,管理所决定成立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  

2.加强监督、注重实效。要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属上级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属于自身问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创建活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民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总结经验,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扩大宣传,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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