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上调] 退休公务员涨工资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年内蒙古包头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上调,更多2016年内蒙古包头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上调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包头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上调
  内蒙古近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每月人均预计增加206元。
  据了解,内蒙古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10%左右。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 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 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 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职人员的调整标准包括: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调研员姚晓东介绍,今年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内容并对保底水平进行了适当提高。这样的做法有效地与去年的政策合理衔接,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今年调整的养老金与去年相比略有增加。
扩展阅读
  为实现包头市城乡居民政策与自治区的顺利衔接,包头市对《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涉及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从今年4月起开始执行。
  基础养老金上调20元
  包头市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投入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居自治区前列。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统一安排,今年包头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有标准上提高20元,提高后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140元(60周岁及以上)、150元(70周岁及以上)和160元(80周岁及以上)。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增加20元。参保人选择个人缴费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2元。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将尽快补发到领取待遇居民手中。包头市约有12.6万名城乡居民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基础养老金的构成由国家、自治区和地方三级财政共同组成,例如2015年包头市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0元,其中国家财政支付55元,自治区财政补贴10元,包头市财政支付55元。”市人社局农村牧区保险科科长白钰介绍,今年调整的是国家财政补贴上调15元,自治区补贴上调5元,总体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了140元。

推荐访问:2018年内蒙古包头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上调 2016年辽宁养老金上调 2016年养老金上调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