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例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以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及诊断。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批号及用药后反应。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一)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二)手术人员手术前,必须再次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线卷和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在体腔内。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送检单,经家属同意签字后,送病理检验室检验。

 三、药房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

 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一)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住院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质控人员再次审核。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主管医生、检验结果。

 六、病理科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室、姓名、性别、住院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四)发报告时,查对科室、姓名、住院号、诊断结果。

 七、放射线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部位、条件、时间、角

 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检查结果。

 八、康复科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二)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功能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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