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 成效_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保持党的纯洁性

2012年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了深刻系统的阐述。讲话强调:“全党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讲话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保持党的纯洁性。

     一、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针对性强的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宣传教育是推进反腐倡廉,捍卫党的纯洁性的先导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弘扬优良作风。     一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增添精神动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算好“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 “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履职。     二要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保持党的纯洁性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要以大宣教格局为载体,通过大力宣传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取得的明显成效,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要以大宣教格局为阵地,通过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要努力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源头活水。要注重教育与实际的结合,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正确引导。要注重引导和警示相结合,掌握反腐倡廉宣传舆论的主动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适时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网络、传媒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     二、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监督检查,以实效性强的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监督检查是推进反腐倡廉,捍卫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举措。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加强反腐倡廉监督检查对保持党的纯洁性至关重要。     一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决整治换届工作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勤廉从政的监督检查。党的作风是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认识党的最直接途径。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大力加强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建设,以优良的作风、高效的服务促进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加强作风养成与加大作风整顿力度相结合,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有效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举措。要按照“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的原则,采取勤廉公示、问责评议、民主评议、信访监督等办法,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突出督察重点、延伸监督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行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确保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正确行使。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和各人民团体及新闻媒体等监督主体作用,通过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深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操作性强的制度保持党的纯洁性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捍卫党的纯洁性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揽,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效力,为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提供刚性保障。     首先,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制度意识。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意识淡薄,认为制度是管别人的,是应付检查的,习惯于自行其是,不受制度约束。一些单位缺少落实制度的良好风气,把按制度办事的看作“书呆子”,把不按制度办事的看作“务实”,对遵守制度的不去褒奖,对违反制度的不去惩戒,使制度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提高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要提高制度的质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要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要加强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     再次,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不力。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是狠抓制度落实。在实践中,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又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新闻舆论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确保制度最大限度地得到执行,发挥作用。     四、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惩治查处,以威慑性强的惩处保持党的纯洁性惩治查处是推进反腐倡廉,捍卫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手段。违纪违法行为不严肃查处,不足以严明党纪国法;
贪污腐败分子不严肃惩处,不足以形成警示威慑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紧紧盯住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清除危害党的肌体的蛀虫,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结合点,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基础上,通过剖析案件,针对诱发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深入研究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对涉案轻微违纪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召开发案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同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等方式,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政治和法律效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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