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12年上半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建筑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县住建局2012年上半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工作部署,我局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2012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年1-6月,全县未发生死亡一人或重伤两人以上建筑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下降200%,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施工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春节”、 “泼水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向建筑工地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上半年,我局对跨年度工程和新开工工程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春季安全生产和“五一”黄金周安全大检查,共对全县在建的21个建筑工地、9家建筑企业(其中:外来企业6家,本地企业3家)工程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及回复单”22份,“停工通知”3份。对未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3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止使用。

2.强化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们在建筑工程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认真开展建筑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整治主要以检查和督查为主,对全县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4次督查,督查的内容包括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签订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分解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安全台账记录情况;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执业资格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等方面。

3.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标准化现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在安全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还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更为关注施工工艺和人员操作的标准化。上半年,我局为1个施工现场申报了安全标准化工地,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和样板相结合,较快地改善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的问题。

4.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对活动进行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是在全县境内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7家施工企业,16个施工现场,检查组采取听汇报、访工人、看制度、找隐患、补措施、督整改的方法进行检查。凡检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现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立即停工整改。二是在勐海县城内施工现场悬挂了16条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并于6月10日上街发放了建筑安全知识画册300份,达到了安全生产月宣传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半年来,我们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措施,但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仍不少。主要表现在:一些施工企业受经济效益下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缺少保证,一些陈旧的设备得不到更新,中小型机械维修保养差;
企业主要管理者守法意识差,私招乱雇现象屡禁不止,劳务人员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
一些楼梯口未做防护,临边作业防护不到位,谈不上防护措施的定型化、工具化,场地内材料堆放混乱;
施工机具配电箱引出线临乱,开关箱防雨措施不到位;
剪刀撑组数不够,有的不到顶,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不足,操作层脚手板不满铺,所用密目网材质不合格。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现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房地产业增长迅猛,加上政府投资的校安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实施,我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配备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如今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需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即要做到对物的管理,也要做到对人的管理,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我局只有一名专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做到对包括城区在内的11个乡镇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确实存在很大困难。因此,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局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事故多发部位和多发环节,实施重点专项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各施工企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将进行抽查和督查,并适时召开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通报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对建筑起重设备的监督管理。完善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淘汰国家和建设部已明令禁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大力推广先进、安全、适用的起重设备。  

 

 

 

县住建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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