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市物价局被确定为2012年全市8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之一。为圆满完成政风行风评议工
作,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
活动,以“稳价安民,服务百强县市建设”为主题,坚持“谁
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影响经
济发展环境的突出价费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价格行政审批
和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
政水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物价工作满意为标
准,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价格
违法问题。通过评议,切实推进“民生物价、法制物价、诚
信物价、实力物价”四个物价建设,推动物价部门依法行政、
执政为民,促进物价系统行业作风根本转变,为推动我市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是:市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
三、评议内容
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扣“稳价
安民,服务百强县市建设”这一主题,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
评议:
(一)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1)是否落实
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
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
(2)是否围绕“抓作风、抓
环境、抓落实、促跨越”的要求,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
具体价费措施;
(3)是否切实改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要求的价格管理方式和方法,切实解决“行政权利‘越位’、
市场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4)
是否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工作日
程,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5)
是否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加强市场价格
行为的监管。
(二)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1)是否认真
学习贯彻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
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2)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
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
(3)是否建立价格调控
联系会议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
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稳价安民
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4)是否按照“四
最四零三满意”的要求,制定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
优工作标准;
(5)是否在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时,严格遵循集体
审价工作规则,程序完整,阳光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制定或调整应当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是否依法
按照程序规定举行了价格听证会;
(7)是否依照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程序,对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
(8)
是否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费监督检查,查处的价格违法案
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重大案件是否严格按照集体审案工作
规则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
(9)价格举报投诉是否按
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是否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
查必果、有果必复;
(10)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
不公正、不文明问题;
(11)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地组织
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翔实依据;
(12)
是否依法开展价格认证,价格认证机构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
的资质,价格认证结论是否公平、公正;
(13)是否积极组
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执行力的情况。(1)是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
(2)是否把政
风行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需求紧密结合;
(3)是否履
行“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领
导干部表率作用;
(4)是否以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为标
准,改进工作作风;
(5)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
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6)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
要、拿了好处乱办事等滥用职权问题。
(四)整改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1)是否建立
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
(2)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3)是否健全和完善了
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4)是否认
真解决或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和群众价费举报投诉或政策咨
询问题;
(5)“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
物价系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中解决市场主体诉求问题的整
改效果如何,市场主体是否满意等。
四、组织实施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
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方法同步进行。在这次评议工作中,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查找价格工
作中影响我市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
局的薄弱环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
委、政府和纠风办的领导下,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
精心安排。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2012年民主评议工作
从5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就价格行政审批、
价格行政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职能事项广泛宣传,并向社
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行风监督方式,发动社会各界积
极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下旬-6月底)
1、广泛征求意见。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采取走
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认真听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
有关部门、企业、新闻媒体和行评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通
过设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
多渠道征求对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深入
开展自查自纠,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评议期间,按
照市纠风办要求,借助“政风行风热线”平台,通过主要负
责同志走进电台直播间,现场受理企业、群众的咨询、投诉,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公开承诺”兑现情况;
同时市纠风办将组织行评监督员和媒体对本局履行职责情
况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督促纠正发现的突出问题
并整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
抓好落实。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8月)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将整改贯穿行评工作始终,
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抓好
整改落实,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能及时解决的问题
要及时解决;
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
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物
价部门整改工作力度和行评效果。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
1、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提供
本局两年以来的服务对象信息,市纠风办将统一委托专门调
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
查。
2、社会问卷调查集中测评。
(1)问卷调查对象范围:包括服务对象、各级人大代
表和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代表、
农民、下岗职工、个体业主、离退休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群
团组织、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等。其中,参评部门服务
对象人数比例至少占2/3。局行评办要按照市纠风办要求及
时提供相关信息。
(2)问卷调查方法。调查活动由市纠风办组织开展。
测评活动采取设立固定测评点,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抽选,我
市抽选100人集中参加对本局群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现场
填写、现场回收,由市纠风办委托专门调查机构汇总。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根据市“政风行风热线”和
市纠风办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接受市纠风办的量化考核。
4、召开集中评议大会。由市纠风办组织,邀请人大、
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服务对象代表
和行评监督员参加,进行面对面评议,组织现场投票测评并
进行点评。
(五)总结阶段(10月)
于 2012年10月8日 前,向市纠风办和荆门市物价局报
送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五、计分方法和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计分采用百分制
综合评议得分=中介机构抽样调查结果×50%+社会
问卷调查结果×20%+集中评议结果×15%+“政风行风热
线”考核结果×5%+市直机关评窗口评议结果×10%。
市纠风办对综合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授予市
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
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
75分(含75分)以上的,授予市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合
格单位”;
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不
合格单位”。市政府将把评议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
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挂钩,并作为政府目
标责任制考核及局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力争优秀”这个目标,做到“两
个加强”:一要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领导,
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
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
段,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加强引导。
面对当前群众对物价问题反映强烈的严峻形势,要把全体物
价干部队伍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行评工作上来,坚定信心,
克服畏难情绪,共同做好行评工作。要加强同市纠风办的沟
通和联系,争取纠风办加强对物价部门行评工作指导。
(二)营造氛围,务求评议实效。要结合价格工作的特
点,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
论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围绕
钟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
着重解决影响我市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
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促进物价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
单位要以这次行评工作为契机,做到两促进,一方面,要紧
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物价工作,促进
各项价格业务上档次、上台阶;
另一方面,要与大力推进治
庸问责、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
安排、扎实推进,促进物价部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四)严明纪律,落实工作责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
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关系到物价部门的整体形象,要以良好
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不
得弄虚作假,走过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及业务对口的原则,落实行评
工作责任,对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严重
问题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参加评先表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