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是政府部门吗_环保局行政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XX县环保局按照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搞好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防范,使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中心。
为加强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化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环保行政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县环保局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中心。中心主任由局长杜国政担任,抽调技术业务骨干为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中心主要职责有以下七项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适时研究制订辖区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协调和督办相关行政部门对重大、疑难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处化解;
3、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4、组织对全县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定期通报全县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6、对辖区环境污染纠纷的特点、规律进行研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告调解信息和工作的开展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架起为民服务桥梁。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切实提升环保队伍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环保形象,为民排忧解难。把环保“12369投诉热线”作为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台”;
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的“交流窗”;
作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风建设的“警示台”;
作为提升环保形象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的重要途径,以“投诉热线”为窗口,快速、圆满的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对“投诉热线”反映的问题,县环保局实行领导牵头负责、分级落实责任、专人具体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三个认真”:认真接待,热情服务;
认真调研,现场勘查;
认真办理,程序合法。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高度尊重投诉人的意愿,确保每一项投诉工作都维护群众的利益。

  三、严格执法,当好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神”。
   为完善和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县环保局一是坚持依法办案,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在调查案件过程中,我局调解和办案人员认真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 全面掌握各相关情况,把污染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杜绝了重复访、越级访。二是狠抓行政调解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位局领导干部负责接访。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重点和疑难行政调解案件,实行有关科室会办制。三是狠抓业务素质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

我局特别注重对环保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选派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既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又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是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深入民心,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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