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三抓一促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局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开创xx公安工作新局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暨“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和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局党组决定,2013年2月至12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服务“xx经济社会跨越赶超,挺进全省山区县第一方阵”的发展目标、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按照“思想建设抓学习、业务建设抓基础、作风建设抓落实”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局“山区一流、全市领先”的目标,坚持“党建促队建、队建促业绩、机关带基层”,建设“四型”队伍(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提升“五个”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执法规范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新媒体应对管控能力和队伍管理能力),抓好“六大”工作,教育和引导全局民警抓学习、转作风、优环境、创一流,争当勤奋学习、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表率,为全县稳中求进、好中求快、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安服务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二、主要内容

围绕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坚持思想建设抓学习,勤奋学习上水平;
坚持业务建设抓基础,优化环境上水平;
坚持作风建设抓落实,改进作风上水平;
坚持队伍建设抓管理,能力素质上水平。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作风意识、表率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问责意识,以提高学习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敏锐感知、主动作为,竞进提质、争创一流,主要开展以下九项活动:

1、开展纪律作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和“三抓一促”为主要内容,组织民警开展学(学习十八大精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学习警规警纪和廉洁自律规定)、训(信息化运用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新媒体引导管控能力和队伍管理能力专项培训)、导(典型引导)、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改(整治庸、懒、散现象,制定单位和个人整改措施)、评(点评和讲评工作)、定(制订201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推进“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督察大队及警务保障室、治安、法制、网监等相关单位)

2、开展机关“五星级党组织”特色品牌建设活动。发挥党组和机关党委龙头示范作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达到引领推动工作和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接受监督的目的。认真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党员承诺践诺、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及党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及党员评先表彰、党员结对联系服务群众、窗口服务党员示范岗、党员素质能力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谈心关怀、党员发展、党员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各单位党组织从“机关工作学习型、公共安全服务型、管理模式创新型、能力建设实战型”等方面,以“党建带队建”的要求,确定本级党组织2013年的特色创建项目,形成“一队一特色、一室一品牌”。(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支部、政工室、纪委监察及局直相关单位)

3、开展典型选树和评先表彰活动。组织全体民警参加民警典型人和事的发现和推介活动,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每月推介民警典型人和事不少于1件,在全局推介“学创”活动典型和业务能手,县局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推荐上级机关表彰,增添正能量。(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4、开展“三短一简一俭”、转变机关作风活动(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崇节俭)。艰苦奋斗、务求实效,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湖北省公安厅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章,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规范财务制度,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严控民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加强督促检查,严查违规违纪人员,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提高工作效能。(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局直单位及各派出所)

5、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督办检查活动。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坚决贯彻执行省委政法委优化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16条意见和市委政法委贯彻实施意见及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19条措施,落实警企联系制度,强化打防管控,加强检查督办,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厅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公开承诺书》,大力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警务公开;
深化治庸问责,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湖北省公安厅机关从严治警十条规定》等,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庸、懒、散”问题,有效解决“中梗阻”现象,为企业发展提供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信访室、政工室,法制、治安、经侦、刑侦等业务大队和各派出所)

6、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展现公安新形象活动。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以“三万”活动、四进四访、扶贫帮困和平安xx建设为重要环节,以媒体报道、警民恳谈、专项活动、平安xx微博和平安xx播报为主要载体,突出“中央精神、xx战略、百姓心声、部门回应”,“对准上级的表,号准自己的脉,找准结合的点,落实该干的事”,结合公安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介新典型,加强警民沟通,展现公安形象。(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及局直相关单位)

7、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带动作用,推进公安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深化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建设“文化警营”,不断满足民警精神需求,增强民警精神力量。工、青、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纪委监察、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及局直相关单位)

8、开展“四联四促”活动。拓展“三万”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民警联系企业,促优质服务,帮助改善投资环境;
联系村庄,促转变作风,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联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促法制教育,帮助创建平安校园;
联系困难群众,帮助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促社会和谐。推动“大走访”工作常态化。(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支部及派出所、局直单位)

9、开展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总体部署,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群众工作方法培训与实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三、活动步骤

“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从2013年2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督导、总结表彰四个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3月20日前)。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和省政法委、市委政法委新一轮“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和“三抓一促”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迅速动员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从2月25日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纪律作风集中学习教育训练活动。制定“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召开民警大会,深入进行动员,开展学习讨论。利用多种途径宣传造势,迅速掀起主题实践活动热潮。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3月至7月,各单位按照县局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大力推进、狠抓落实。县局将适时召开推进会,把“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3、检查督导阶段( 7月至11月)。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县局活动办和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督办检查,查漏补缺,督导整改落实,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4、总结表彰(12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和上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为评选表彰提供依据。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劲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政委胡俊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宋军任办公室主任。从指挥中心、政工室、纪委督察明确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学创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都要根据方案要求,抓好相关活动的具体推动和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确定联络员,于3月底前一并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工合力推进。全局“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中的九项具体活动,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整体谋划、组织实施相关单项活动;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单项活动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简报、专栏、警民恳谈、平安xx微博、平安xx播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一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引领活动健康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4、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暨“三抓一促”活动,突出特色亮点,注重工作实效。工作中,要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公安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建促队建、机关带基层”机制结合起来,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队伍建设实际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为实现xx公安工作“山区一流、全市领先”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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