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在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全县各族人民的委托,关心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依法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会议安排,由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提案共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做了安排部署,现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负责
县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后,局党政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有关职能股室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心,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办理工作重要意义。局领导对每件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都认真作了阅批,并专门安排庞以志副局长亲自抓落实。根据股室工作职能,将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分别批转至有关股室办理。同时明确了对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办理的时限与要求。
         二、加强协调,主动走访
根据“建议、意见”和“提案”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确定办理和答复的具体意见。在此基础上,局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主动与有关代表和委员联系,分别上门走访,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意见”和“提案”,讲明解决的措施和时间;对因政策原因等不能解决,所提问题列入参考的向有关代表和委员认真宣传有关政策、详细讲清不能解决的原因,并虚心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建议、意见”、“提案”的办理质量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祥办发[2007]18号)精神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有关要求,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把好“四关”:(1)收文关。对每件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都做认真的收文登记;(2)送阅关。及时将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并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及时转送至有关股室;(3)调查走访关。负责承办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各股室在吃透“建议、意见”、“提案”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对有关问题的现状和办理措施作认真的调查论证,并逐个走访有关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强与代表与委员的沟通联系,虚心征求办理工作意见,得到了有关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4)答复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程序,认真起草答复意见,并反复核准校对,力争使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答复行文规范。在严格把好“四关”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办理过程中注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通过耐心细致的认真解答和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在18件回复中,对17件表示满意,1件表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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