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制&nb:台湾织且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政治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由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库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库手续。  

2、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库的党员,在办理离库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单位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支部在党员离库前,认真把离库党员情况(姓名、正式或预备、单位去向等)一式二份,一份报组织部,一份留存备查。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离库党员,已经落实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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