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区民族宗教局工作要点】 医保局工作要点

2012年区民族宗教局工作要点

    一、民族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和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发展的决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XX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是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认真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认真开展对民族平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防止发生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面开展对我区涉及民族方面矛盾隐患及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全面推动“平安XX”的创建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贯彻《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回回营社区、城内社区的“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省、市、区三级联创试点建设工作。

    四是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做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并按照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实施项目,确保扶持资金和项目发挥最大作用。积极争取省、市民委民族专项资金的支持和帮助。

五是以弘扬民族文化为主旋律,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管好用好区级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专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市级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支持,扶持城内、龙街社区文化建设。

六是继续抓好对失地少数民族群众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拓宽失地少数民族的就业渠道,着力帮助失地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活问题。

    七是督促指导相关社区和清真寺做好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XX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清真食品的安全。

    八是组织召开XX区民族工作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五年召开一次)

二、宗教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场所管理人员、教职人员从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健全认定备案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操作规程。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对影响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宗教领域的突发事件,全面推动“平安XX”的创建工作。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

四是继续组织好今年的朝觐工作,防止零散朝觐活动情况发生,切实维护XX区伊斯兰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是协助市宗教局和市伊斯兰教协会做好“XX市泛亚伊斯兰教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的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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