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活动要防止和克服三种情绪]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在政法干警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防止和克服“三种情绪”  

武汉市劳教局何湾劳教所   王大朝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当前,政法系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蓬勃开展,笔者调查了解到,政法系统中大多数干警对此项教育实践活动认识较高,态度端正,但也有部分同志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影响和制约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搞好动员,防止和克服对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理解不透的迷茫情绪  

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个别单位和个别干警把在政法干警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仅仅看作是例行性教育,与其它一般教育等同起来,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看小了,层次看低了。主要原因是个别同志对党的科学理论和胡锦涛、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理解不透,没有掌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因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动员发动,凝聚共识,增强广大干警对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入脑入心见行动,使全体干警始终坚守“忠诚”这一政治本色,筑牢“为民”这一宗旨理念,坚定“公正”这一价值追求,严守“廉洁”这一基本操守。  

二、把握特点,防止和克服对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新要求把握不准的厌烦情绪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干警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搞了好几年了,在政法系统干警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无非是“老一套”,没有什么新意,因此,存在不同程度的厌烦抵触情绪。为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积极引导全体干警认真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充分认清教育实践活动起点更高、主题更新、难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等特点,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一是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要着眼于在教育中坚定政治信念,在实践上解决突出问题,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落实“首要标准”上,体现在提高民警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劳教(戒毒)机关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上,体现在推进劳教(戒毒)事业科学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上。二是努力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与创先争优、“基层基础建设年”、与“治庸问责”等活动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切实抓好现实问题解决。要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因执法不公不廉、特权思想严重、场所安全事件、舆论炒作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劳教(戒毒)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认真查摆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切实体现出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  

三、抓出成效,防止和克服对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利条件运用不好的畏难情绪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的同志特别是基层同志,感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上级要求高,教育实践活动跨度时间长,基层值班执勤与学习矛盾突出,对能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切切实实收到良好的效果,心中无底,产生了畏难情绪。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具体要求,量化具体标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真正利用好政法系统一个口号、一个步调、一个行动的良好教育氛围,努力推动劳教(戒毒)工作科学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推荐访问:干警 三种 政法 克服 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