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 2 篇 制定 0 2020 年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我乡继续抓实抓好疫情排查监测工作 1.开展数据精准排查。对公安、通信等部门要根据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主动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献返乡人员,各村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查找推送人员,逐一摸清人员去向,逐一建档立卡,逐一监测健康状况,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查处风险,消除风险。(责任单位:乡政府、各行政村)

 2.我乡落实开展各村排查。各村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组织包村干部、乡医务人员、乡民警等开展逐户排查。学校、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等集体、单位和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现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责任单位:乡政府、各行政村、派出所)

 3.我乡落实开展发热门诊筛查。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门诊对接诊患者要进一步询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详细记录患者信息,按规定进行上报和转诊。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一定区域范围内近14 天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共同暴露的人群,第一

 时间进行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在 2 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责任单位:乡卫生院)

 4.我乡落实做好家庭个人监测报告。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示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村管理员报告,同时主动到卫生室、乡卫生院就诊排查。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申报。(责任单位:乡政府、各行政村、卫生院)

 5.我乡落实开展零售药店监测报告。我乡选择乡卫生院监测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每日记录药品销售量,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相关区域内零售药店在销售上述药品时,要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并将统计信息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县市场供应与监管组,领导小组及时部署相关村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责任单位:乡政府、各乡政村、市场管理分局)

 二、扎实做好全方位应对准备 6.我乡落实做好人员队伍准备。全面掌握辖区有关呼吸道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专业医疗力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积极培育各村管理人员、志愿者、网格员等社区防控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演练,提

 高应急防控能力。(责任单位:乡政府、卫生院、各乡政村)

 7.我乡落实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加强流调人才队伍建设,全乡建立一支 20 人以上的流调队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抽调 1 名医务人员加入流调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吸纳乡镇和村工作人员、派出所人员参加流调队伍,对相关人员加强流调知识培训,提高流调工作效率。(责任单位:乡政府、卫生院、各乡政村)

 三、全力做好疫情输入防控 8.我乡强化入境来献人员管控。对我乡入境人员在外地口岸已经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 14 天并进行 2 次核酸检测的,返献后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落实居家观察 14 天,纳入乡镇管控;在外地口岸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满 14 天的,需补足 14 天,隔离期满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落实居家观察 14 天,纳入乡管控。所有入境人员实行口岸入境安全转运、隔离观察管理闭环管控,确保口岸转运、目的地送达乡防控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卫生院、乡政府、各乡政村)

 9.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献人员管控措施。根据公安部门推送数据,结合乡排查,全面落实“两码一证”信息核验制度。对国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乡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检测正常的,

 可自由出行,纳入乡健康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献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自由出行,纳入乡健康管理。对持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对排查出的国内重点地区来乡人员全部录入疫情排查管控综合系统,做到凡排必录、凡查必录、凡核必录、随有随录。(责任单位:乡政府、卫生院、各乡政村)

 四、持续抓好重点场所管控 10.我乡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冷链物流企业的疫情防控。督促各类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和商场超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验码测温、通风消毒、卫生整治、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的追溯管理,依法查处来源不明的食品。强化冷链食品、外包装、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执行批批检制度,对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乡政府、卫生院、各乡政村、市场管理分局)

 11.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按照“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原则,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一校一策”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秋季开学方案预案,加紧改善硬件设施,储备防控物资,组织开展校园卫生整治、应急模拟演练和师生核酸检测,为顺利开学做好充

 足准备。加大学校卫生室和校医、保健医配备工作力度,发挥全县学校卫生防疫员的作用,在中小学校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学后,继续坚持师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课)追踪等措施,对教室宿舍、餐厅、浴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卫生清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进出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好检查登记、体温监测、车辆消毒,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家长及其它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 37.3℃的发热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隔离、就医。师生在校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按应急处置预案处置。(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文教)

 五、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 12.精准划定管控区域。对出现确诊病例地区,切小切细防控单元,因地制宜、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行政村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消毒等措施,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最大限度降低防控措施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不便。(责任单位:乡政府、各行政村)

 13.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低风险地区,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中风险地区,要在落实的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常规监测,及时将病例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及时开展流行病

 学调查,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场所、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对防控区域范围内有呼吸道症状者进行主动搜索和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要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防控区域范围,组织开展入户全面排查,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管控措施或区域封锁,限制或停止一定范围内的人群聚集性活动。(责任单位:乡政府、各行政村)

 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谋划、直接指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省、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依法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责任单位:乡政府防控办公室)

 15.健全指挥体系。继续坚持现行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到领导不变、工作不变、力度不减。要认真查找指挥体系运转的薄弱环节,完善与新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职能,明确指挥部各组、各岗位职责,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防控办要建立周例会、碰头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和短板,督促各项防控政策的落实。(责任单位:乡防控办)

 16.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秋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要求、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员,确保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干劲、人人有成效。(责任单位:乡防控办、各村)

 17.强化教育培训。要利用好秋冬季到来前的窗口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培训,重点培训毒消杀、心理援助等方面知识,推动疫情防控能力与日常工作能力双提升。要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特殊场所、乡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处理能力。(责任单位:乡防控办、乡卫生院、各村)

 18.开展应急演练。要根据国家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指南,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社区、企业、学校、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特殊场所等疫情防控演练,及时弥补预案漏洞,提升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效果、做到群防群控。(责任单位:乡防控办、乡卫生院)

 19.加强督导检查。要将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和监督检查范围,组织专班对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硬件改造、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专项大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谎报瞒报以及搞形式主义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落地落实。乡防控办要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XX 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得到基本阻断,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为进一步做好 XX 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 XX 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抢抓当前全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在 XX 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健全工作体系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综合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职能,指导督促做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流浪救助等 XX 服务机构和局系统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困难群众救助、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慈善捐赠活动;针对 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

 社区疫情防控组、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在市疫情防

 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别制定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安排全市社区、养老机构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 XX 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XX 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各区、各处室、各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机构主体“三个责任”。

 (一)各区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实施联防联控,将全市 XX 服务机构纳入各区疫情排查、封控管理、物资调配、转移隔离、生活保障等防控体系。对发生疫情的 XX 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区级集中隔离点统一管理,按“三医三护”标准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巡查排查,按照“应救尽救”要求,安排集中隔离救助,对精神障碍患者和发热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分类送医。

 (二)各有关业务处室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等处室要严格落实各类 XX 服务机构疫情 防控指南或规程,指导各 XX 服务机构做好封控管理、疫情排查上报、卫生防护等工作;社会事务处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殡仪服务,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并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事处要抽调力量下沉一线,督促指导各 XX 服务机构

 将各项防控措施抓细抓实。

 (三)各 XX 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 XX 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和封控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期间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按照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中高风险地区的 XX 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的服务对象,全部停止家属探视活动。

 四、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

 (一)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以及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除死亡、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条件等“硬伤户”外,暂停动态管理。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对受疫情影响,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无法外出务工的灵活务工人员,以及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 4 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通过街道(乡镇)临时备用金提高临

 时救助时效性,对临时救助金不超过 4 倍低保标准的,街道(乡镇)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发放。

 (三)着力做好特殊人群的帮扶工作。要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为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无联系方式,无人照料的重病重残对象,缔结联系帮扶人,积极为困难对象开展生活及疾病送医送药等帮扶服务。

 五、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引导社会组织践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科技类社会组织、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XX 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

 要积极响应,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动员社工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落地实际,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政策宣讲,为重点人群提供情绪支持、抚慰关爱、精神提振、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XX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及时储备不少于 30 日储备量的防护物资,9 月底前落实到位。各区要采取统一 配送方式,保障 XX 服务机构所需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增派医疗和护理力量,统筹解决 XX 服务机构防疫力量弱、人手不足等问题。

 (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各区防控指挥部、XX、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通报 XX 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市、区 XX 部门要组建工作组,实行 XX 服务机构包保机制,派驻人员进驻各 XX 服务机构,加强督促、指导和和协调服务工作。市、区 XX 部门要积极协调市、区卫健部门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对 XX 服务机构开展巡诊,做好医疗救治、医学排查、疫病防控和治疗指导等工作。

 (三)健全数据日报机制。各 XX 服务机构要每日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报表,报对口的 XX 业务部门,做到信息上报不延

 时、无差错、无疏漏。各区 XX 部门各业务科室汇总数据并经领导审签后,报市 XX 局对口业务部门汇总。相关数据应与卫健疫情网数据保持一致。

 (四)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按照“统一宣传、统一口径、统一发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 XX 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公开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网上有关 XX 服务机构的舆情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

 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

 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

 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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