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自查报告_检察院自查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自查报告
      2007年以来,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活动为目标,以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息诉罢访、促进和谐为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控申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自查自评,已经达到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各项要求。现将我院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接待处理
1、为了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切实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以院党组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反贪、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民行、预防、预防和监等等部门参加的重江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任务和职责,从而形成了由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实施,各业务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一盘棋”的信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召开小组会议12次,及时听取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者有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涉检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对倾向性、苗头性信访案件能够了解掌握并制定化解意见和方案。通过细致工作,连续多年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进京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
2、为了全面落实好带案下访制度,控申部门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通过制定《关于深入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深入基层社区、乡村进行走访,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特别是对在接访中出现的缠访或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信访案件,都由院领导带案下访,尽量在基层解决处理矛盾。
3、建立了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控申部门按时编制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并在办公楼大厅和接待室的显著位置公布。参加接待的院领导能够按时到岗认真参加接待工作。遇有集体访、告急访或者重大信访案件均由检察长亲自接待。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坚持每半年向伊犁州检察院控申处上报备案。
4、2007年以来,我院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72批102人次。通过检察长的接待、督办和协调,使复杂疑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杜绝了重复上访和久诉不息的现象。
5、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的群众信访,均由检察长批办处理意见,控申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有答复。三年来,检察长批办在接待日接待的信访案件共计44件。
6、根据高检院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的规定,我院对首次受理的128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在移送、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上均按顺序逐项填写“三联单”,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均在7日内分流完毕,做到去向分明,责任明确。加强了信访案件的管理力度,增强了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首次信访的息诉率,防止和杜绝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三年来,妥善处理未出现管辖内越级上访的情况,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7、妥善处理好集体访案件,按照反应快、受理快、平息快、查处快、回复快的处理办法,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对策妥善解决问题,疏导化解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2007年以来处理集体访1件,没有出现因处理不当而引发越级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等案件的发生。
8、为了妥善处理好告急访案件,我院建立了信访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尽可能做到当天接访当天处理。严格按照接访的要求,灵活运用接访机制,急事急办,应变快速,措施灵活,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分流到有管辖权的单位。已妥善处理告急访1件,没有出现因处理不当而引发越级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等案件的发生。
9、在接待工作中,上访老户一般要求较高,性格执着、久诉不息,是信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为使这些上访老户能安心息诉,我院控申干警深入了解上访老户不息诉的原因,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政策,摆证据、讲道理,力争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诚动人,真诚为他们排忧解难。三年来我院已妥善处理上访老户案件2件。这一部分用案例说明。不要光空洞分析。
10、为了提高控申工作水平,我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案件风险评估办法,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实行全程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认为本院决定正确,当事人属于无理上访的,做好接受引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使其罢访息诉。对来访人有正当申诉理由的,而我院在办案过程中确有不完善的地方或者存在瑕疵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提出纠正建议,以便今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对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件,提出了建议。
11、为了拓宽举报渠道,我院采取多种方式构建举报平台。建立了网上举报控告系统,设立了举报邮箱,开通了举报QQ,设有专职接待人员,实行了24小时自动受理接访举报控告。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电视播放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院通信地址,举报网址、举报电话、接待时间等事项,接待中,能按要求着检察制服,挂牌接待,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
12、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院控申部门开展了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活动,期间对2009年42人次的群众来访案件进行了排查,防止处理过的信访案件死灰复燃,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专项活动均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按要求圆满完成。
二、举报
1、我院控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举报线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实行了专人负责管理登记,控制知晓范围,未出现泄密事件。
2、建立了《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操作规程》,2007年以来,对所受理的68件举报线索进行了分流备案。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积极调查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分流到本院有关部门或外单位处理,并予以跟踪,做到件件有登记,份份有批示,条条有着落,来去分明。
3、建立了《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操作规程》、《举报材料管理规定》,完善了举报线索移送、监督办理、回复等工作制度,对受理的68件举报线索规定进行了移送,并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的方式,对实名举报进行了答复。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外网、室外宣传平台及电子触摸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和举报宣传周主题,扩大和保持宣传效应;
二是积极开展日常宣传。将举报将举报宣传和下访巡防工作结合起来,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社区、街道、乡村进行宣传。三是上街设点宣传和法律咨询。四是通过检察开放日和上法制课的形式进行宣传。三年来,为学校、企业上法制课18场,编印和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3000余份,滚动播出VCD光盘24张,展出宣传展板24幅。出动宣传车6次。
5、举报线索能按规定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的情况,向伊犁州检察院举报中心和本院检察长报告。
6、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机制,2008年对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有功人员1人给予了500元奖励(该案通过我院立案侦查,法院已做有罪判决)。
7、进一步加强举报初核工作,控申部门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及检察长的批示,初核了一批涉及举报材料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举报线索,提高了线索的成案率。三年来共初核案件40件,初核后移送自侦部门立案11件。
8、未发现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
9、为鼓励群众举报控告,充分调动群众同贪污贿赂作斗争的积极性,我院控申部门从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入手,建立完善了举报人保护工作制度,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保护政策和措施,力争从思想上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增强人民群众同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勇气和信心。由于工作到位,未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三、办案
1、我院高度重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在日常办案中,提高办案一线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加强了对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完善了案件内部流程管理,确保各类案件的质量。目前尚未出现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追诉漏犯漏罪的情况找侦监公诉了解,这些情况有
2、对2007年以来受理的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案件6件进行了认真办理,通过做工作全部息诉罢访。
3、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中,对受理的赔偿案件,经审查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坚决予以赔偿,三年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具体案件说一下,包括赔偿金额。
4、积极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三年来控申部门对交办的7件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办理具体情况要提一下。
5、无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此项不得分。(请领导与法院联系,看他们是否有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如有,我们复印变动)制定一个制度,再找公诉或者侦监及监所,变通一下提法应该有。公诉上次为一名大学生不起诉而且捐助了学费。
6、在办理案件中,认真审查每一个环节,发现职务犯罪或违纪线索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三年移送有关部门查处2件,每件加5分,实得10分。

这部分说过了,情况很多,为纪检部分和本院自侦部门提供,纪检委处理和本院立案的都有,把具体案件和数字统计出来 !!!
四、综合信息
1、通过旁听人大代表讨论会议、举办检察开放日、发放调查问卷、检察官下社区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三年来共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67份,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30件,均及时汇总上报伊犁州检察院。
2、通过案件风险评估、下访、调研等形式,认真收集研究分析群众信访反映的动态情况以及敏感、热点问题,对涉检信访存在问题的成因、对策和当前群众的诉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共收集上报伊犁州检察院6件。
3、我院采取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报告、早处理,三年共处理此类案件2件。讲具体情况或举案例,侦监上前一段有一件有抬尸流行通过做工作被劝阻,少数民族跳楼也是依法处理,引导其亲属走民事诉讼起诉
4、未从群众信访中发现法律漏洞、制度缺陷等方面的问题。
5、通过对群众信访的研判分析,认真查找检察机关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队伍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件。
6、通过对典型信访案件的剖析,认真总结办理个案的经验、做法及吸取的教训和注意事项,三年共计2件。
7、围绕控申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向上级院上报专题调研报告3份。发表情况,调研题目等
8、对控申举报工作均能做到季度有分析、半年、全年有分析总结。
9、在控申举报工作中,控申部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建立了完善控申举报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如在控申工作中在全州率先实行了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率先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率先编制完成了《重江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化管理规程》、《重江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刑事赔偿案工作操作规程》等7件规范性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这部分我们单位编印的规范里有,要和书里的题目一致
10、为保证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我院建立了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写出具体文件名称)对排查的信访案件情况做到及时上报。三年上报3件次。
11、注重理论调研和理论创新,认真总结控申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理论创新,2007年以来,我院控申部门有6篇调研材料、典型案例、综合分析材料被区院和新闻媒体采用6件,州院及新闻媒体采用4件,本院及我市新闻媒体采用15件。
五、业务指导
我院属基层检察院,此项不参评。
六、队伍建设
1、为了切实做好控申工作,院党组对控申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购置都十分关心。院里始终保持控申科的机构设置,并专门配备了二名业务水平高、有较强工作经验的检察干警,均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备检察官资格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一名已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都较合理。
2、积极开展控申业务培训,举办了《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信访工作规定》、计算机技能业务培训班,组织控申干警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控申干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控申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开展了控申业务工作探讨,组织开展了控申工作如何体现人文关、如何做好”非常时期”的信访工作、如何做好涉检上访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课题研究,并将其成果及时上报伊犁州检察院。
4、我院通过认真履行控申职责,热情服务,抓接访、抓监督、抓查处、抓创建,使矛盾在信访环节化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上级机关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2009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伊犁州检察院授予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我院被评为伊犁州直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再次通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验收。两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人被伊犁州检察院荣记三等功。我院控申科连续多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5、控告申诉科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被本院评为先进集体、五好科室,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5人次。
七、接待场所建设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最佳接待环境。我院在资金、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投资近15万元,对原接待场所进行了改造,建成了布局设计合理,宽敞明亮的专用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案件讨论室、候谈室、听证室、咨询室、情绪疏导室等,总面积达200平方米,符合《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2、为保证接待场所的安全,我院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在接待场所安装了监控、安检系统、配备了防爆器材等,确保了接待场所的安全。
3、为畅通接访渠道,我院安装开通了视频接访、接访登记处理、12309专用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配备了检务公开触摸屏和滚动屏等设备,此举措,不但为群众信访创造了方便、快捷的信访渠道,还有利于信访人心平气和地听取我们的接访意见。
4、配备便民设施。为使来访群众感受到人性化的服务和贴心的温暖,我院从细节着手,在接待场所专门配置了饮水机、应急药品、物品寄存、书写台等用品,并开通了残疾人绿色通道,供来访群众需要时使用。
5、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我院将检察机关的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工作流程图制成牌匾悬挂在接待室,使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和办案程序。并在接待室张贴检察文化宣传画和用语,在触摸屏中设置领导及控申接待人员情况宣传栏,便于群众预约接访。
八、信息化建设
1、我院自行开发建立了控告申诉举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台帐、信访摘要、案件审批办理、反馈答复、善后工作、统计报表管理等,确保控告申诉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仅开通了网上接访系统、12309自动举报电话,而且设计了专门的案件查询软件,通过接待大厅触摸屏,将我院受理的批捕、起诉、控申案件的受案、办理等主要信息发布出来,供举报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查询,提高了办案工作的透明度。
3、建立了与自侦部门横向举报线索移送、督办、结果反馈和查询等信息管理系统。
4、由于涉及保密等种种原因,奎屯地区政法系统及相关信访部门虽未建立横向沟通查询系统,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与公安、法院、相关信访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形成办理涉法信访案件的合力。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院主动与政法各部门建立协助机制,在互通信息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联合接访,面对面地向信访人解释法律依据,增强办理结果的说服力,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重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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