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卓越幼儿园_某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某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11月13日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在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报公安部七局信息《XX省XX市ABC外语学校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全力扑救 疏散180余人》上的批示:“反应快速,组织有力,处置果断,没有造成亡人事故。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有功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汲取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冬防工作会议内容,全面整治和清除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
二、专项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09年11月24日至2010年1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1月24日至12月4日,为火灾隐患排查阶段,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认真填写《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排查表》和《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统计表》。
第二阶段:从12月5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将火灾隐患按期分类消除。
第三阶段:从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5日,为巩固验收阶段,为全面检查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区公安局、教育局联合派出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及工作指导,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亚滨(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曲彦清(区安监局副局长)
魏阿明(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
主  任: 孙晓明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王  森(区公安局副局长)
甄  诚(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马志飞(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成  员:金国溶 项宏轩李志海 孙  路
朱  波 马鸿哲
四、专项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前教育和辅导机构等场所。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开展自检自查。要督促各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防火安全自查,及时整改本单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布局、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坚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二是严格用火用电管理。要督促各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动用明火、电热器具。特别是对建筑耐火等级低、取暖设施简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其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内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三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令第61号和《XX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核定中小学校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条件。对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或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从严处罚;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消防布局不合法、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对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3层及3层以上楼层或者四级耐火等级建筑2层以及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儿童活动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与幼儿园等消防弱势人员集中场所毗连的建筑物以及租用校园房屋开办企业的建筑物,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清除;
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火灾预防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工作,从严把关,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不合格建筑带险投入使用。
要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消防弱势群体人员集中场所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集中组织对幼教工作者开展一次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哈市ABC文化培训学校“11·12”等火灾事故为例,举案说法,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明确其管护职责,提高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各类学校要普遍设立消防常识课,定期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结合冬季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及时填写《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1)和《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于12月8日前将《排查表》、《统计表》、组织机构名单、联络员名单电话和阶段排查总结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并于1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排查表》、《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推荐访问:某区 中小学校 消防安全 幼儿园 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