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报告】中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报告

自收到区《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我公司经理室高度重视,并主抓落实,在市分公司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通知》,对2011年度中介业务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不留“死角”,切实做好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1. 我公司按照《销售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合法、科学、有效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
2. 我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对明确不允许支付手续费的政策性农险业务做到令行禁止。
(二)销售管理系统管控方面
1. 合作中介机构均具备监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资质;
营销员全部持有有效的代理资格证、展业证。
2. 合作代理机构、营销员均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3. 合作中介机构、营销员资质、合同信息是否如实录入销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申请和使用渠道代码和销售人员代码。
(三)中介业务合规方面
经查,在中介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
2. 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
3. 虚增保险营销员套取资金。
4. 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用方式套取资金。
5. 串通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套取资金。
6. 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
7. 将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私分、贪污、职务侵占等。
8. 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列支佣金。
9. 自保业务支付佣金。
10. 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的其他相关问题。
         虽然这次自查自纠没发现什么违规问题,但我公司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及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健全防范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推动公司中介业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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