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创先争优先进事迹] 李水全律师先进事迹

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先进事迹
    XXX,男,汉族,1968年2月26日出生,现年42岁,中共党员,现任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XXX律师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受党教育多年的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近20余年,2005年以XXX州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从而迈进了律师这个无尚光荣的行列。2006年5月在敖东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于2007年7月18日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省、州、市等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各项司法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虽然执业的时间不长,但他始终坚守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操守,仅仅执业4年,凭着自已扎实的基本功和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办理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就多达100余件,法律援助20余件,无一起投诉;
同时,利用自已的法律知识,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达20余次,收听群众达上千余人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己负责、对人负责”,这是他工作的信条,也是他做人的原则。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对每一起案件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对每一份证据,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正是凭着这种勤奋、执着,刻苦、细致的精神,他坚持原则,追求真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当群众遇到危难的时候,他才能挺身而出,舍身忘死地救人,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已,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一、坚持信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XXX律师律师在步入律师岗位的第一天,他就坚信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是依法执业的前提。在2007年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XXX律师将“三个规范”的核心理解为“三个关系”, 即作为一名律师正确运用“三个规范”处理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以及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尤其是在后来相继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科学发展观”教育和今年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他都积极响应,并在全市司法系统成立的联合党支部中担任组织委员之职。虽然自已的工作也很繁重,一方面要承担法律援助和参与诉讼活动,另一方面,还要承担着落实完成联合党支部及各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这场声势浩大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引起了州局、市局两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自上而下进行层层动员,并下达了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自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他深受教育和启发,对他党性的提高、服务意识的提高到综合素质的提高都起到了一个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他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并且在思想上发生了重要改观。尤其是他由公安民警转型到律师行业,对党的认识尤其深刻。在公安机关时,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服从于党的领导,而到了律师行业,他就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更要服务于党的领导。所以,在工作中,他对某些律师处于无政府状态,认为自已是自由职业者,从而不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抵制,从而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本色。

二、恪尽职守,诠释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

 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进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XXX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牢牢记住这一重要职责。
XXX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承公平正义的原则,对于经手的任何一起案件,都认真对待,诚信执业,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处细节,最终让当事人满意。他办案的原则是办理每一起案件,不但追求法律效果,还要追求社会效果。正因为如此,他也是全市律师界在配合法官做调解工作中、调解率最高的律师之一。

在执业过程中,他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利益,不说有损党和政府的话,不做危害党和政府利益的事情。对于某些涉法信访案件,不但拒绝代理,还及时向当事人讲明道理,阐明党的政策,最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自愿息访,从而为政府排忧解难。穆某某系驻我市某大林业局林场的职工,2007年5月29日在林区工作时被蝉虫(俗称“草爬子”)咬伤,后期出现病症,并进行了治疗。经到吉林省职工病防治院进行诊断,该院诊断结论为:穆某某未见职业性森林脑炎。但穆某某的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后虽到多处治疗,仍无好转,最后到了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被诊断为蝉虫叮咬后出现的菜姆病,于是穆某某于2010年3月16日向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3月26日向穆某某送达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理由是穆某某已经超过工伤申请受理时限。接到不予受理决定后,穆某某来到XXX律师所进行咨询,接待他的XXX律师向其认真讲解了关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一种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么根据这两种不同情形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限也有所不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龄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而结合本案,穆某某属于第二种情形的职业病不应以被蝉虫咬伤之日起计算提出2份认定的起算点,而应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在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龄组织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了解这些规定后,穆某某又向敦化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实事求是并对职工负责的态度,撤销了之前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并予以办理。后来,当事人穆某某专程去事务所向XXX律师表示感谢。

三、舍已救人,彰显执业律师高尚情操

2010年12月22日下午17时10分,正在回家途中的XXX律师走到公安大厦自家楼前的淇淇便利店门前时,看到站着一大群人正在议论着什么。XXX停下脚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邻居说,前面的电站楼上有人要跳楼。这时,距离公安大厦住宅楼约有200米远的电站家属楼附近,有人在大声哭喊,好象在喊着“爸爸呀,妈妈呀”等,因为天黑,听不太清。XXX律师闻听,连忙大喊:“唉呀,这可太危险了,得赶紧救人”。一边说,一边飞奔着向电站楼跑去,由于两楼之间有一道坚固的栅栏,如果绕行,势必会耽误时间。来不及多想,为了节省时间,XXX纵身一跃,跳过1人多高的铁栅栏,冲到电站楼楼下,刚冲到楼下,就见一个人从楼上掉了下来,他迅速抬起双手,徇着声音向空中伸展,将那个坠楼的人紧紧接住,由于惯性作用,那个坠楼的人经他一拦截,得到了缓冲,然后,坠楼的人将XXX重重地砸在身下,两个人一块跌倒在地。随后,坠楼男子在110民警的帮助下,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经医院抢救,坠楼男子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有双手骨折,腰部受了损伤。落地后,由于巨大的惯性,坠楼男子将XXX当场砸晕,躺地约有5分钟时间才渐渐苏醒过来。后经医生检查,鼻子酸胀,鼻腔里出血很多,面部青肿,浑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颈锥受到重创,颈锥第2-3节出现异常,腰部和两只手也都严重挫伤。

后经调查了解到,坠楼男子名叫何明富,今年39岁,家住电站家属楼五楼。当晚,因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后欲跳楼轻生。据医生介绍,坠楼男子从五楼高空坠下,一个体重约一百七八十斤的男人从天而降的巨大承重要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的2到3倍。加之巨大的惯性,重重在砸在一个人的身上,身下的人最容易受到重伤,轻者伤残,重者死亡,后果非常严重。当时楼下站着很多围观的群众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谁都不敢拦接,确实危险极大。正是由于有了XXX空中的一接,才使巨大的压力得到缓解,坠楼男子才得以保住了一条性命。

事后,XXX律师还强忍着浑身的巨痛,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敦化市医院看望受伤的何明富,并祝愿他早日康复。而他自已却挂了好几天的吊瓶,药也吃了一大堆。对于XXX律师的义举,社会各界群众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纷纷来电话询问XXX的受伤情况。

四、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

XXX律师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活动。2008年5月,市律协发出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XXX律师不仅自己带头,而且还积极动员全所律师踊跃参加。今年我市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洪灾,XXX律师积极响应市司法局的号召,带头捐款。

XXX律师还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免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4年来已代理达20多余件。事情过后,这些社会上最底层的人往往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逢年过节都要到所里来看望他。

XXX律师认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每名律师都有义务进行法律援助,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他始终把扶危助困、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当做自已的一项份内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好。对于家中贫困的当事人,他不但不让当事人掏一份钱代理费,无私进行援助,还送钱送物,有的临走时还为当事人买票并送上车。为此,当事人对他特别感激。2010年8月份,敦化市江南镇某村有一家智障孩子10余岁,送到敦化市第一特殊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在打闹时,这个孩子用磁片将另外一个孩子打伤,两家人据此发生了纠纷。XXX考虑到,这个智障孩子家根本承担不起巨额的医疗费,况且他吃住都在学校,孩子是在学校发生的意外,属于监护权转移,学校应当负有责任。为了解决好此事,XXX律师多次跑学校,跑法院,最终将此事圆满解决。2009年10月,敦化市民主街有一个叫李西令的老太太已经76岁了,她购买了一处房产,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全部房款。后来,两家发生纠纷,某法院下达了“虽然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过户、不生效”的一审判决,据此买卖合同无效。76岁的老人非常气愤,二审找到XXX律师让其代理。XXX律师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后接受了代理,但考虑到老人年岁大了,身体又不好,节衣缩食地买了一处房产,家庭条件特别困难,决定给她法律援助。经过雄辩,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二审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老人胜诉了。事后,老人多次要请XXX律师到她的家里吃顿便饭,都被他谢绝了。70多岁的老人感动的逢人就说,她遇到了好人,陈律师是好人啊!官地镇有位妇女为车祸的丈夫来所里咨询,事毕,她一掏钱包,没有钱了,XXX律师不但没收咨询费,还为她买了车票送她上了车。对于这样的小事,XXX律师做了很多很多。

学会换位思考是XXX律师做人的又一个原则,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工作中,他总对别人说,咱们干律师的,天天代理案件,几乎每周都出庭,可能认为事不大,但从当事人的角度想一想,也许一生中他就遇到这一个案件。所以,不管大案小案,他都同等对待,学会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已的事情,而且他不在任何时候,对当事人做虚假的承诺,不管最终结果怎么样,他都把事情的几个方面向当事人讲清楚,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中共敦化市委组织部供稿)

 

推荐访问:事迹 优先 律师 创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