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中普法教育的安排意见】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

关于农村集中普法教育的安排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巩固扩大依法治镇、依法治村成果,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根据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中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二○一二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就农村集中普法宣传教育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农村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不断深化普法教育,以确保各项工作和社会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中普法教育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时间两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对集中普法教育进行安排布署,制定实施意见,镇上将组建普法宣传队,培训普法骨干。  

第二阶段(7月21日—8月20日):集中普法教育阶段。各村以社为单位召开好群众会,组织镇普法宣讲队成员进行普法宣传,结合各项中心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搞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  

第三阶段(8月21日—8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搞好集中普法教育自查工作,写出书面总结交镇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三、学习内容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农村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土地法》、《森林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民法通则》、《刑法》、《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四、工作方法  

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是培训普法骨干,以普法宣讲队为主宣讲法律法规;
二是镇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和讨论,各村以社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开展好法制宣讲教育;
三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一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
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扩大宣传面;
五是以学喻法、以案释法,联系具体案例,生动形象进行讲解。  

五、组织领导  

农村集中普法教育在镇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上成立普法宣讲队,由分管政法的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计生办、国土所、综治办、农业服务站、中小学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法律法规宣传由普法宣讲队具体实施,各村(居)委会成立普法宣传组,每社要有一名法律宣传员,每户要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对宣传员登记造册,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中普法教育活动,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发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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