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公务员素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xx年度政府职能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制定淮滨县xx年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办法。  

一、考评原则  

xx年是淮滨县行政效能提升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抓基层、打基础、拉高标杆、激活细胞”的工作要求,实现效率一流、挂帅一流、效果一流的工作目标,促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考评范围  

根据考评单位职能性质,划分为2类。  

(一)县政府职能部门(43个):政府办、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粮食局、供销社、统计局、民政局、环保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教育体育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物价办、农发办、安监局、救灾办、人防办、信访局、市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房产管理中心、淮河文化管理委员会、公路局。  

(二)驻淮垂直管理单位(21个):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信用联社、药监局、电业局、邮政局、烟草局、气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寿险公司、财险公司。  

三、考评内容  

(一)科学民主行政。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公开栏等平台建设;
行政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情况。  

(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科学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环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建立和严格实行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三)高效行政。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转规范有序。建立必要的特事特办应急处理机制;
各项工作限时办结等。以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平台,加强绩效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四)廉洁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四、考评办法  

考评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公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采取量化考核。   

(一)单位自评与考核组评定(100分)。其中:业务实绩60,行政能力建设40分。被评单位自行填报《淮滨县2012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业绩评定表》(详见附件一),由考核组核定后方可有效。  

(二)专项考评(100分)。主要包括: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阶段性中心工作情况,完成当年财税、跑项争资、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六城联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优化经济环境和干部作风督查、其他违纪违法投诉等。专项考核按照《淮滨县2012绩效管理专项考评细则》(详见附件二)涉及的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提供计分依据。   

(三)公众评议(100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个体经营者代表、城镇居民代表、农民代表等对各部门工作绩效进行评议,按照《淮滨县20xx年绩效管理公众评价表》(详见附件三)分别赋以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四)管理层评价(100分)。由县处级领导,县委委员、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对各部门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淮滨县20xx年绩效管理管理层评价表》(详见附件四)分别赋以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五)考评汇总。绩效考评综合得分=考核组核定得分×25%+专项考评得分×40%+公众评议得分×25%+管理层评价得分×10%。详见《淮滨县绩效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五)。   

五、工作步骤  

(一)单位自评。被考评单位接到本通知5个工作日内,按照《淮滨县绩效考评工作业绩评价表》要求,将自评结果及汇报材料上报县优化办。  

(二)检查组考核。县优化办组织考核组对参评单位进行考核和专项考评工作。  

(三)公众评议和管理层评价。县优化办在年度内或年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淮滨县20xx年绩效管理公众评价表》和《淮滨县20xx年绩效管理管理层评价表》。  

(四)考核汇总。县优化办全面指导、监督汇总考评和综合评定工作,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将反馈到被考评单位,被考评单位接到考评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上报优化办。县优化办要监督被考评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被考评单位上报整改结果。整个考评工作动态要及时向县领导汇报,评定结果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定,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县委、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公示。  

六、考评奖惩  

(一)等级划分。按照考评单位得分进行排名,“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 :得分在80-89分的单位;
 一般:得分在70分79分的单位;
较差:得分在69分以下的单位。  

被考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较差单位:  

1.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出现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4.领导班子成员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5.弄虚作假,谎报政绩,造成不良影响
  

6.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其它一票否决事项。  

(二)结果运用。考评和评议结果将通报全县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及组织部门通报。对绩效管理考评结果为优秀等级的25%的单位,县政府予以表彰,授予县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一等奖  万元、二等奖  万元、三等奖  万元),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建议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增加到20%  

对绩效考评结果为较差等级的部门,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建议主要领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取消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降到10%  

(三)实施问责。对20xx—20xx年连续3年评议综合得分排序后3位的单位,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对平时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机关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进行行政问责。  

七、组织领导  

(一)县政府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考评小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县优化办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绩效管理考核评估的责任分工。考评工作采取联合考评和由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考评两种办法进行。其中,工作落实由县政府办督查室考评;
政务公开由县政务公开办负责考评;
行政服务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考评;
依法行政考核由县政府法制办考评;
廉洁行政由县监察局考评;
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工作由县优化办组织实施。涉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项指标由相关部门提供和认定。  

八、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和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  

(三)要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相互配合,严格考核,考评结果数据要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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