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轮转制度

 医院 护士轮转制度

  (1)新护士必须经过内科、外科、急诊、儿科、及重点科室轮转,轮转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评议,考核合格后可到指定科室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整个轮转时间为三年,每科轮转时间为三个月至- -年,完成五个以上科室的轮转。

 (3)轮转入员在轮转期间必须服从轮转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上级护师的指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各承担新护士轮转培训的第一个科室,护士长为第一培训负责人, 每个科室护士长选派基本功较强,临床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护患沟通技巧,作风正派,具有一定带教经验的护师以上人员为指导老师,负责轮转期间实践指导和具体全面的考核评估。

 (5)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医德医风,劳动纪律,服务意识和水平,规章制度的落实等情况。

 (6)护理部结合轮转时所在科室的考核评估意见及护理部日常考核的成绩,对轮转人员提出综合评议结论。

 (7)考核结果作为轮转人员转正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记录于个人技术档案中。

 (8)有关轮转工作的具体安排由护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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