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职能【人社局:发挥劳动监察职能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

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挥劳动监察职能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随着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冲突日益凸显,呈现出多元化、市场化、复杂化。2012年,该局按照“畅通诉求渠道、双维护双服务、增进相互理解”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职能,创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截止目前,对全县236家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3.54万人,补签劳动合同3600人,责令18家用人单位调整了工作时间,对4家违法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接待来信来访252件,依法受理154件,为2752名民工追讨工资1296万元。一是增强创新意识,深入服务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树立“服务为本”理念,加大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扎实完成增强保障能力、扩大覆盖范围、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服务水平等四大重点任务, 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实现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二是集中专项治理,规范用工行为。该局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调查、建筑外观和广告牌匾整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年度审查等专项检查活动,起草了《滦县规范建筑领域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建立了应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机制、群体案件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察效能。建立了与我县实际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首先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把劳动监察 “网络化”建设纳入金保工程,建立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库,畅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渠道,发挥网络信息快速便利的功效,拓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领域。其次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设立了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7个、三级网格383个,初步形成了“一个体系、两级执法、三级网格”的立体纵深管理机制,既解决了监察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又发挥了兼职监察员对基层情况熟悉,有的放失地开展执法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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