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3年新农合筹资方案 新农合筹资很重要

乡镇2013年新农合筹资方案

根据XX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为稳步推进全乡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平田乡2013年新农合筹资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新农合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收缴工作的领导,同时,对全乡参合费收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2013年我乡农业户籍人口是14230人(2011年年末统计农业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以上,筹资任务是13661人,包括财政资助人员(具

体人数附后)。我州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资金以20元/人的标准从新农合历年结余资金中划拨,不再向农民收缴,筹资工作于2012年 9月1 日开始至10 月24 日结束。
二、参合及参保对象
(一)参合对象:平田乡辖区内的农村户籍人口;
因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占用土地后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失地农民(鼓励农民工异地参合);
在我乡辖区内务工的异地

农民及婚姻嫁娶等原因在我乡的农民等。严禁将非农业人口(尤其是在职人员、病退人员,下岗职工、)纳入新农合参合系统,如有违规参合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经办人员的责

任。
(二)参保对象:在全乡范围内,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得参加大病补充保险。
三、缴费标准
(一)新农合缴费:凡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和异地农民工,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费。
四、加强宣传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一是各村委会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缴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要及时、定期向乡合管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乡合管办

汇总后统一向县合管办汇报,并适时通报各村委会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参合和参保费收缴工作。乡民政、计生等部门认真

做好符合新农合财政资助对象的上报工作,确保新农合财政资助对象100%参合。各村委会根据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新农合资助对象,认真落实资助政策。
(二)宣传好新农合减免政策:明确政策,2013年新农合总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60元。一、提高减免封顶线:2013

年将门诊减免封顶线300元提高到500元,住院减免封顶线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万元。二是提高减免比例:乡、村两级门诊减免比例由40%提高到50%。省、州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减免比例由50%提高到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减免比例由75%提高到80%,乡镇卫生院住院减免比例由85%提高到90%。二是提高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水平:在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基础上确定将肺癌、食道癌

、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患者,在限价

范围内,享受70%的比例减免,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限制。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三、凡参加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即可同时按

规定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2013年新农合个人缴费60元,免交20元德大病补充保险。)四、是大病补充保险赔付门槛费降低,参保人员在统筹年度内发生住院,在新农合规定的

病种、诊疗项目及用药目录内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减免后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2500元,超过部分按照40%的赔付比例由大病补充保险支付,每人每年大病补充保险赔付限额为6

万元。在州医院、州中医院住院的患者,新农合即时结报后,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赔付条件的,实行现场赔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医药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再到县经办机构凭以下资料申报赔付:本人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新农合缴费收据、医疗费用收据、费用结算汇总清单、出院证明。
(三)宣传好新农合收费起止时间。全乡新农合收费工作将定于2012年 9月 1日至 10月24 日止。超过缴费时间将不在受理参合请求。同时在乡合管办设立新农合便民服务窗口和

缴费窗口,确定最后缴费期限为10月26日。收费地点定于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及发票管理规定
(一)规范缴费,加强参合农民信息管理。一、各村委会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前发布公告,让群众明白缴费时间、缴费地点和工作人员。新农合与新农合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合

,按要求向农户同时开具《XX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收据必须注明参合人 “xxx(姓名)字样。二、开具《XX省社会保险缴款收据》、填写合作医疗证本、登记参合信息表,

实行一本合作医疗证的参合农民开具一张发票。收据红联粘贴于农户的合作医疗证封面内侧,交由农户一起妥善保管。农户个人参合信息如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出生年月以身份

证或户口册为准。三、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外出务工人员和在校学生可以单独立户填发合作医疗证,所有新农合资助对象不再单独立户填发合作医疗证(五保、老党员除外)。

由于资助对象不是自己缴费不开收据,请工作人员将所有资助对象家庭的合作医疗证统一收集到乡合管办盖章之后,医疗机构才能按新农合政策减免。发票除红联交由农户保管外

,其它3联要完整保存在原有发票中。如有作废的发票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4联发票都要完整保存,不允许撕下遗失。对于错填的票据,金额一栏一律不得涂改,已经使用或者

没有使用完的发票要求在收费结束时交由合管办统一核对收回,不得遗失。如发生遗失将按票据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发票要妥善、完整保管好。要严格票据管理,缴款收据由乡合管办统一负责管理,各村委会向乡合管办领取,并专人管理,待缴款工作结束后及时交回乡合管办核销。发票

除红联交由农户保管外,其它3联要完整保存在原有发票中。如有作废的发票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4联发票都要完整保存,不允许撕下遗失。对于错填的票据,金额一栏一律不

得涂改,已经使用或者没有使用完的发票要求在收费结束时交由合管办统一核对收回,不得遗失。如发生遗失将按票据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收取的新农合资金在个人手中停留时间不宜超过7日,要将收缴资金及时存入财政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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