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013年度绩效考评述职报告|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根据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的意见》(A县委办[2012]67号)通知规定,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被列为2013年度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绩效考评。对此,近一年来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在局班子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县监督考评小组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围绕“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目标,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很抓落实为着力点,继续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
以突出灾前、灾中、灾后相关工作重点,整合现有政策、能力、资源等要素,提升了我们的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可以说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救灾救济科今年各项工作及绩效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开展。建立了《xx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A政办发[2011]25号),出台了《xx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办法》(A政办发[2011]70号),巳建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平台。今年8月,县编委发文同意我局增设“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A编[2013]22号)。全年整个核对工作有效开展,10月底止,共有2651户家庭计10604人因申请各类救助而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已完成核对工作的有1579户计6316人。符合救助条件的有650户计2600人,占41%;
不符合救助条件有 929户计3716人,占59 %。还在核对之中的有1072户计4288人。对核对结果我们全部以书面告知到户。
   2、.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巳建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数据完整、准确。现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是月530 元和388元。全县城镇、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达保障标准的50%,分别是 265元、194元。今年我们重点是加强了对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和动态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全年共办理审批了240批次,其中新增 252户538人、停发183户459人、调增46户82人、调减31户54人,城乡低保救助金支付全部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坚持低保对象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程序,县级抽查面力度加大。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公益性社会服务制度,及时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共3次计16518人次支出208.2 万元。按一户一档建立低保档案,管理规范。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低保对象3177 户5290人,其中城镇67户116人。
3、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县财政按人均11元足额 列入财政予算。1-10月医疗救助支出388万元,予计全年支出达90%以上。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规定救助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三老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等,以及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低保对象政策性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50%以上。明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成员患八类重特大疾病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以上。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即时结报平台运转良好,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救助对象反映较好。
     4.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根据《浙江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要求,我们对原临时救助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范围扩大、标准合理,可操作性强。县财政按人均3元列入予算,实际次均救助标准有所提高。截止10月,巳救助人次达1500多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全年旧危房改造工作。
(二)、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预案;
乡镇(街道)避灾安置中心巳全部建成,覆盖率达100%,社区(村)级覆盖率达27%;
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设置率达100%。。
   2.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预案演练。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 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5月12日上午,我局组织人员在县文化公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通过发放防灾减灾知识读物、宣传资料、悬挂图画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社会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市民们纷纷到宣传点咨询相关情况和阅读防灾减灾知识读物,营造出了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建设的浓厚文化氛围。同时,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建成部级、省级各1个。年内在白塔镇和东鲍村开展了应急救助和人员转移安置演练。
3.进一步规范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受今年23号强台风“菲特”影响,我县受灾严重。对此,我们及时开展灾后救助工作,省拨专项补助资金足额拨付。为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们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全面实施阳光制度。具体要求:一是公开资金使用范围;
二是公开资金分配程序;
三是公开资金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时段、救助金额;
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即由受灾户提出补助申请,村委会集体讨论评议,乡镇(街道)审查,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对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时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5天,做到公开内容、资金台账、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特别是社会化发放制度,主要做好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资金、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发放,通过银行,直补到户。加强了资金的末端监管,提高了资金的发放效率。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指导,整体推进;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三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恢复重建工作年内全部完成。
二.绩效考评自评情况
根据A县委办〔2012〕67号《关于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就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履职、政令畅通、规章制度、协作精神、廉洁自律,各界总体满意度等八方面内容我们进行了自评,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分,自评100分
1、 服务态度方面: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的过程中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没有发生扣分事件。自评得分15分。
2、 办事效率方面:我们始终坚持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服务宗旨,以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做到应办尽办,该办早办,手续简化,方便群众。没有出现因我们自身不努力而导致扣分事件。自评得分15分。
3、 依法履职方面:我们重视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民政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坚持依法规范,正确履职,有效的防止了该办不办、晚办,不该办的乱办等情况的发生。自评得为10分。
4、 政令畅通方面:我们能及时贯彻宣传上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科室之间在办事中保持政令畅通,没有出现“中梗阻”现象。自评得分10分。
5、 规章制度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规范权力和效能、作风建设方面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奖罚措施。它对源头防腐、治腐和机关效能建设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自评得分10分。
6、 工作业绩及协作精神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内部团结,既有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支持,这是我们的好传统。同时,我们也注意与局里其他各相关科室之间的协作。没有出现相互推诿、扯皮闹不团结,不协作事件。自评得分10分。
7、 廉洁自律方面: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能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自评得分10分。
8、 各界总体满意度方面:积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得100分。自评得分20分。
(二)、加分部分,自评9分
1、浙移综[2013]13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表障2012年度水库移民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加2分。
2、台民[2013]36号,台州市民政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加2分
3、A县委发〔2013〕16号,关于表彰2012年度县级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加1分。
4、A县委发〔2013〕21号,关于表障2012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加1分。
5、A县委发〔2013〕8号,关于2012年度“人民满意机关”评议活动情况的通报。加1分。
6、A县委办〔2013〕16号,关于2012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加1分。
    7、A统〔2013〕1号,关于表障2012年度全县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加1分。
(三)、合计自评得分109分。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持久深入地开展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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