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以票控税务实征管基础经验材料

近年来,**县局把发票管理作为加强税收征管基础的突破口,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发票检查,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堵塞发票管理漏洞,很好地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税收征管基础和管理水平、税收环境有了显著提高和改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专项检查为契机,突出以票控税管理
    发票检查是规范发票管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发票各类检查,及时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督促违章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减少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一)扎实开展发票专项检查。一是对建筑材料行业的专项检查。2009年,针对近两年来县内各项竣工的基建工程项目,存在不按规定取得发票造税收流失的现象,开展专项检查。实际工作中,我们成立专项清理小组深入到建筑行业、质量监督和施工管理等部门以及建设工地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在摸清税源底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工程预决算资料和参照建筑材料国家预算定额,对各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纳税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共检查出有涉税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41项,涉及纳税义务人30人,纳税单位13户。追缴入库增值税款近20万元,罚款5万元。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检查。在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下,由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发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联合县纪委、财政局、地税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票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使用票据、凭证、单、卡、白条等入账的1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罚款3万余元,并由纪检部门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三是开展内部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由纪检组长带头,监察室、综合业务科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发票的管理、领购、使用、填开、验旧缴销等五个环节和频繁领用发票及省局监控的发票验旧收入大于申报收入的纳税人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代开发票情况、税控发票填开汇总表、作废税控发票和纸质存根发票,发票验旧金额与纸质开票金额的核对和发票超定额补税等内容进行检查。对代开发票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将非免税项目开具为免税项目,是否存在固定业户在窗口代开大额发票,是否存在月份之间自行调整开票额等情况。
    (二)推进发票稽查制度化。我局将发票稽查列入稽查计划,并形成工作制度,制度规定:在对企业实施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同时审查企业入账凭证是否为合法有效发票,在稽查报告中必须有发票稽查的内容。同时,从税源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发票专项稽查组”,对日常举报和行业发票进行专项稽查,使发票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组织保障。
    (三)突出抓好个体户发票管理。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和销售情况,严格核定纳税人每月用票量,要求纳税人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监督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否则,不予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加强县内个体业户发票使用情况的审核,强化以票管税,从而促进税收收入良性增长,促进征管质量全面提高。每月将发票填开金额与定税情况进行比对,对定税明显偏低或出入较大的业户,进行重新调整,并责令补缴税款。2009年,通过对开票收入与申报收入异常的58户进行评估,调高税负18户,补缴税款8.04万元。对违规抵免收款机的2户纳税人进了清查核对,追缴税款0.3万元。
    二、以委托代征为主线,加强税收票证票款管理
    近年来,我们加强与地税、安全监督、林业等部门协作,对建筑安装材料、鞭炮、石场、木材等行业税收实行委托代征,同时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委托单位税收票款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促委托代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规范代征单位及人员的代征行为,不得擅自扩大代征范围,不得多征、少征或不征,同时对税收票款和结报手续对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委托代征单位及代征员严格遵守税收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代征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对代征人员进行相关税收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并以税收票证有关知识为主要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代征。加强票款管理。严格执行票证管理规定,对委托代征单位领用票证,实行票证领用人为第一责任人,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办法,将委托代征票款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委托代征单位发票领用、填开、缴销管理,要求代征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票证的领用、填开、保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结报手续,做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委托代征单位领用、填开、税收票证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适时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委托代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杜绝违规使用税票证的情况发生。2009年,我局共入库委托代征税款400万元,同比增收204万元,增长104.08%,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实现了行业税收的增长。
    三、以优化服务为载体,规范窗口代开发票管理
    我们以“一切为了正常运转,一切为了服务基层,一切为了用票对象,一切为了服务纳税人”为服务宗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发票窗口服务质量。一是积极落实“一窗式”服务。针对小额发票代开数量多,纳税人反映购销证明手续繁锁,代开发票窗口工作量大的问题。为切实减轻纳税负担,提高代开发票工作效率,我们放宽发票代开证明条件,对代开票金额在5000元以以下的,代开发票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购销证明,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次跑的问题。二是提供咨询服务。以一流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广大纳税人,为他们提供直接解答、电话回应、窗口释疑、专题解惑等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同时将代开发票具体流程,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印制成宣传册向纳税人分发宣传。三是强化为纳税人办实事的思想,要求代开发票窗口人员做到上班准时服务、代开发票限时服务、下班延时服务、特殊情况随时服务的“四时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的新思路。以“纳税服务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活动,心为纳税人着想,事为纳税人所急,使纳税人在窗口办事能够真正体验到国税的优质高效服务,实现发票代开服务“零投诉”。
    2009年,我们通过强化以票控税,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了税收计划的完成。在2009年税收减收因素多,收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提前16天完成市局年初分配任务,全年完成各项税收收入4430万元,占市局分配任务的108.32%,比上年同期增加517万元,增长13.22%。其中,个体零散税收入库1369万元,同比增长45.48%。二是提高了办税效率。税收实行代征后,我局人少事多的问题得到了缓解,税收征管和力量得到了加强。同时,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有效解决了纳税人排长龙开发票的问题。三是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自从加强发票管理后,无证经营户,漏征漏管户少了,一些零散户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纳税意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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