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使公司的公文处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行文、公文法办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3 主要职责

 3.1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完善以及解释说明。

 3.2 人事行政部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3.3 公司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公文种类,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报、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及签报等。

 4.2 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部门)、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抄报、抄送单位(部门)等部分组成。

 4.2.1 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部门)应当排列在前。

 4.2.2 发文字号包括公司简称(友谊金石谷俱乐部)、主办单位(部门)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应完整,并用中括号,如人事行政部发文,则:友金字[2009]10号。联合发文,按发文顺序排列编号。

 4.2.3 上报的公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4.2.4 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标题中除规章名称或转发文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4.2.5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标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4.2.7 公文主送、抄报、抄送单位一般用全称,如用简称,应用规范化简称。

 4.2.7 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公司印章,用印位置在成文时间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齐年月日。

 4.2.8 成文时间,以公司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

 4.2.9 公司的公文应加注主题词;上报的公文应按照规范标注主题词。主题词又叫关键词,是指公文中代表其内容特征的、最能说明问题的、起关键作用的词。选用主题词的原则和方法是:从“类别词”到“类属词”,从内容到形式。

 4.3 纸型和字体要求 4.3.1 文件纸型使用 A4 纸,正文使用 A4 文头纸;附件也按 A4 纸的大小及字数、行数打印。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二号字,文号签发人、主送单位、正文、落款日期、主题词、抄送等均为楷体小三号字。

 4.4 行文规则 4.4.1 公司各部门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4.4.2 公司在职权范围内,可向上级单位逐级行文,不能越级行文。行文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要其它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报。

 4.4.3 各部门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上级对应主管部门。

 4.4.4 公司各部门不得以各自名义越级对上级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请示。

 4.4.5 公文稿一般由发文部门起草,公司各部门可依据职权范围代表公司起草公文稿。

 4.4.6 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

 4.5 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两类。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管理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4.5.1 收文办理 4.5.1.1 登记。包括:来文机关、文号、标题、来文日期、收文编号等。一般事务性来文可视情况确定是否登记。公司内、外来文,均由人事行政部文书负责签收、拆封、登记,送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办后送分管领导阅处。注明领导亲启件或上下级机关信函,原封登记后由领导本人拆阅。

 4.5.1.2 需要办理的公文,人事行政部应提出拟办意见,分送领导指示或送有关部门,主送公司各部门的公文,由各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确定一个主办部门。

 4.5.1.3 承办部门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理由。

 4.5.1.4 实行公文催办制度。人事行政部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4.5.2 发文程序: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承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核签——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如需要)——人事行政部核稿——分管领导审阅签发——人事行政部登记编号——人事行政部封发(见附件二)。OA 文件发文程序执行本条规定。

 4.6 公文起草要求 4.6.1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符合上级机关的政策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4.6.2 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4.6.3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如:你单位 2007 年 7 月 7 日《关于办理××的请示》(已收悉。

 4.6.4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6.5 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6.6 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字使用简称,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4.6.7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4.6.8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谁主管的事由谁拟稿。

 4.7 公文的签批

 4.7.1 公文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必须由总经理总经理或者主管副总签发。

 4.7.2 公文送领导签发之前,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是否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不改变原意情况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重大修改时,提出修改意见由经办人(主办部门)修改。

 4.8 公文的会签,公文稿中凡有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文稿均以会签部门负责人签字为有效。会签应注意以下事项:

 4.8.1 公司行文(向上级行文及向下级行文),由主办部门送转会签。有关部门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协商之后再报公司主管领导。如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当如实上报主管领导。

 4.8.2 公司与其它外单位会签,由主办部门指定专人承办。若外单位对会签公文有较大的改动,应重新送公司领导审批。

 4.8.3 外单位送我公司会签的文稿,先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然后按公司发文程序办理。

 4.8.4 上报的公文,如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应当如实反映。

 4.9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公司秘密的安全。凡泄露或出卖秘密公文的,将根据国家的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4.10 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 4.10.1 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国家档案法以及《友谊集团档案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4.10.2 没有归档和查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履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