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工的通知_关于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中共**教育局委员会**教育局关于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  

经**党委研究决定,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安排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学校计划基建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信访和教育系统稳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
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教育股(学前、民办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计划基建财务股(后勤产业办)、电教教仪站、安全稳定办公室(稳定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普通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招生自考工作、学校安全、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工作。分管教育股(高中阶段)、教研室、安全稳定办公室(安全工作)、招生自考办、局办公室,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党建工作,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师培、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学校基建督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计生及行风建设工作,治理学校乱收费、普法、宣传思想文化及统战工作,寄宿制建设、食堂和食品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国防教育工作,学校德育工作(青年和妇女儿童),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党委办、人事股、教育人事档案室、教师进修校、监审股、德育和体卫艺教育管理股、青少年活动中心。  

局党委委员:**  

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包村工作、退管工作,负责教育工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县教育工会、教育股(小学阶段)。  

局党委委员:**  

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管理、教育督导、特殊教育、教育科研、教育学会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教育股(初中阶段)、督导室。  

局党委委员:**  

负责职业教育工作,分管教育股(职业教育),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委员会  

                                          **  

                                         **年**月**日     

    中共**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月*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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