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法治公民

XXX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顺利实施了“五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推动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法律七进”工作的深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以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稳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地委、县委会议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镇“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个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XXX“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四个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富裕文明和谐新XX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中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推进依法治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四个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平安乐都”等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遵循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的村、不同的单位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在依法治理中前进。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法制保障。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宗教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寺院依法管理、民主管理。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突出XX地方和民族特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三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  

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
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把法制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材和法制宣传员进入农民家庭的“双进户”活动,通过向农民家庭赠送普法教材、宣讲法律知识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定期对“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
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学法制度,设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充实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专题活动;
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文艺演出队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和法制文艺演出活动;
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培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引导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和能力;
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  

    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
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
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新局面。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大力宣传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他们爱国守法,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做好“12· 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专项治理及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依法治镇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镇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创建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法律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执法纪律,公正廉洁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公务员培训教学课程。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治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
结合公民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普法教育,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学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年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纳税的观念。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把法制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村 “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底以前):各村、镇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相关文件,研究制定本村、本单位五年规划和相应文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村、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和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村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每年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在全镇组织开展阶段性目标考核活动。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总体考核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地、县考核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承担。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村、镇属各单位负责本村、本单位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中,加以保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选培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法制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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