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报告]

    自从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底就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做了重要指示后,农民工工资问题受到各级政府广泛关注,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和热点,早在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监察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05年劳社部发[2005]23号),通知主要有以下内容:1、进一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认真调查掌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3、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情况4、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5、加强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6、及时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7、继续做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8、建立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在2010年中央下达关于原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办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06年下发了《关于完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06年陕劳社发[2006]150号),该通知提出了很多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  

做为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朋友是我们的重要组成力量,他们为企业付出了汗水同时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但从全国建设施工市场来看,由于建设施工市场还比较混乱,相关政策和监管不健全,农民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很多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其中农民工工资是所有权益中最突出的问题。  

 一、处理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意义  

   企业能够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不仅能够维护好社会秩序,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还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创造良好的效益。  

  1.防止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施工现场的用工模式主要是分包劳务和架子队带劳务,还有一种现象是“包工头”借用合格资质的劳务公司名义来组织农民工到现场施工。如果发生下拨的建设资金被劳务分包单位挪用或者转移,甚至出现所谓的“包工头”没等工程竣工就携款逃跑等现象,农民工工资就不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位,这样农民工的权益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很有可能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闹事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从现阶段看,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即劳务分包单位或架子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调查后只要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那么施工企业肯定被强制要求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这就必然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相反,如果农民工工资发放控制得好,就会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大大降低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2.完善企业管理,提高社会效益。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由于受到《劳动合同法》(尤其是2008年元月起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是一件复杂的事情,要处理好这一复杂的问题,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这些管理措施通过制定、完善、执行等过程,可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有力地保障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提高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减少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这必然会受到业主、当地政府以及劳务分包单位的一致好评,无形中树立了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为企业开拓市场、滚动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在施工建设企业里面,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政府的重视,更重要的是项目部的执行和监管。在项目部的管理中,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协同监督也很重要,以下是我项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才去的主要措施  

1.正确支付农民工工资。对进场的农民工项目部和他们签订劳务合同,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农民工本人,并且附有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劳务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签订该合同采取自愿原则。劳务合同中明确工资待遇,所招用的农民工可实行日工资并注明具体标准,工资按天计算,根据考勤,凭劳动合同在财务部统一填表领取。也可按工程任务的实际情况计件工资,由承包人自行制定分配办法。在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候,项目部监督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个人,必要时留下记录,确保农民工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每一个人,同时确保农民工工资标准符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农民工,项目部加强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对于没有未能发放到位的承包人,项目部降低其信用评级,减少与其合作的机会,同时在结算款项中,项目部优先代发农民工农资。  

2.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的考勤制度,项目部设专门的人员负责农民工的考勤。考勤表真实有效,实际准确记录了农民工的出勤时间,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真实有效的考勤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良好保障和基础,确保农民工工资有理可循。  

3.成立农民工工会,保障农民工权益。项目进场后及时召开了民工工会,民工工会分会、民工工会小组的成立大会。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过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农民工工会的成立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4.发放农民工维权卡,维权卡可以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开拓维权渠道。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拿着维权卡,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和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卡农民工保留一张,项目部保留一张,指挥部保留一张,采取统一格式,发放到人,责任到人,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注明维权人信息。  

三、影响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因为准入门槛低,许多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等因素,特别是有的项目实际承包人素质低下,拿到工程款后,只是象征性的给农民工付一点点生活费,其余款项或用于其他投资如购房、炒股,或者是挥霍性消费,一旦农民工要工资,就是简单的一句话:“甲方没有给钱”,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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