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天平铸和谐”党建品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和谐党建方案

关于深化“天平铸和谐”党建品牌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也是XX市深化“走进百姓”党建品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现根据市委《关于深化“走进百姓”党建品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天平铸和谐”党建品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的活动主题和“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以“好书记、好思路、好制度、好阵地、好机制”“五个好”工作目标为标准,以“高扬党旗、走进百姓”、“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城乡党建资源,深化“天平铸和谐”党建品牌,组织引导选派为“第一书记”的党员干部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积极走进村庄解难题、促和谐、助发展,使“第一书记”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转变作风、经受锻炼、增长本领,为加快推动现代化幸福宜居新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围绕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实现“五个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建立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以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带动群团组织干部素质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以“第一书记”活动为重点,以推进所联村庄基层党组织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为主线,以实施党员党性教育、能力培育“双育”工程为依托推动党建带群建,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党建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卓有成效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将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相互融合,形成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以“走在前头”为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努力使法院党群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适应文化改革发展需要,探索创新文化领域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警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三、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措施  

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要下基层、抓基层、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巩固和深化XX市开展的“高扬党旗、走进百姓”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沉到一线抓党建、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

(一)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实施院领导干部联庭制度,抓好庭室干部队伍建设,帮助所联庭室推进审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名院领导干部都要联系1个庭室,定期深入联系点蹲点调研,直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服务基层。通过联系庭室工作,认真剖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时代特点和共同规律,研究破解审判工作及组织、队伍建设中难题,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联系庭室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基层组织建设的示范点。

(二)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院向XX市八个农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的总体职责为贯彻党的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助力基层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第一书记”与所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所派驻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行宣传政策法规、调查社情民意、推进组织建设、指导科学发展、掌控基层信息、化解矛盾隐患、提供困难帮扶、搞好联络服务等八项职责,推动村党组织破解难题、和谐发展、晋位升级。

“第一书记”是从院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干部中分轮次选派。选派采取非脱产联村的方式。每轮次任期为两年,做到不改变面貌单位不脱钩、选派干部不撤回。

非脱产联村的“第一书记”要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所任职的村驻点调研、开展工作,并要参加所任职村党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民主活动日”以及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的其他重要会议。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镇(街道)领导干部陪同,由各镇(街道)党(工)委为每人安排一名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助理,负责“第一书记”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搞好对特困群众的帮扶。每名市管领导干部和“第一书记”都要结对帮扶2户特困家庭,走进群众家中,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要立足于从根本上脱困,采取爱心助学、帮助就业、扶持脱贫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救助等措施,使他们逐步渡过难关、走出困境、脱贫致富。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根据市委要求院党总支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目标、推进工作落实。采取组织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奠定基础。由院领导带头担任“第一书记”、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破解基层难题、带头包联困难群众,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二)充分利用XX市三级信息网络平台。组织“第一书记”报送和反映的各类事项,形成上下联动、反馈及时、处置迅捷的工作运行机制。

每名“第一书记”《基层反映事项办理办法》人手一册,明确基层反映事项范围、类别和办理原则,构建起集“受理、交办、办理、督办、回复、归档”于一体的基层反映事项办理流程。对基层反映事项,建立电子台帐,按照“主管部门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和急事急办”的原则,对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对基层反映事项第一时间进行归口交办,对交办事项第一时间跟进督办。要建立基层反映事项挂牌管理、颜色督办制度,对未在交办时限内办结且未作出书面说明的承办单位,下达黄色督办通知,限期办结;
在黄色督办期限内仍未办结或对应办、能办事项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的,下达红色督办通知,同时启动组织问责程序,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

(三)强化目标考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记入干部的年度考核档案,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

建立以“对‘第一书记’定职责、定目标、定制度,‘第一书记’向市委和所任职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实施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一诺双评”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第一书记”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履职尽责。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由市委授予“优秀第一书记”称号,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优先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提拔重用。对“优秀第一书记”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经进一步组织考察,是副局级干部的纳入正局级后备干部人选;
是正股级干部的纳入副局级后备干部人选;
是副股级及以下干部的优先提拔为正股级或副股级干部。对经考评为基本称职的“第一书记”,由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责其限期整改;
对经考评为不称职的“第一书记”,由市委组织部予以诫勉谈话,调整出“第一书记”队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XX先锋党建频道、《XX党建》和活动工作简报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学习中央、省委和青岛市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精神,宣传我院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态、典型经验和“第一书记”的先进事迹。及时向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基层组织建设年专栏”,推荐我院选派的“第一书记”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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