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一建无法注册白考了

建造师资格证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8张(或电子版照片),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相关资料后,支付乙方报酬 元/年。(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所有原件(建造师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注册完毕后归还乙方保管。如不能成功注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将所收甲方的报酬退还甲方,甲方在收到退还报酬后将所收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同时协议自动作废。

三、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可用乙方的建造师证书进行公司资质年检、升级,也可以根据乙方建造师证书年检的需要使用乙方的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进行工程项目投标,若该工程项目中标,工程项目中所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七、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甲方同意,可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并交付违约金叁仟元。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满当年度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到期前30天,双方就是否签订续聘协议进行商谈。

八、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建造师资格证

建造师资格证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转贴于:考试大_二级建造师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级建造师)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姓 名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学 历 何年何校何 专业毕业 授予时间 取得 方式 所在地 区人事 部门或 省专业 主管部 门审核 意 见 批准日期 性别 出生年月 贴 照 片 处 (二寸)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取得资格名称 所在单 位人事 部门审 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发 证 机 关 意 见 同意发给证书。证书编号为: (签 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除要求由所在单位和发证机关填写的栏目外,其余各栏原 则上由领证人填写。 2、 “取得资格名称”栏填“监理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注 、 、 册建筑师”等。 3、 “取得方式”填“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 。 4、 “批准时间”填省职改办行文公布该执业资格的发文时间。如 本人填不了,可空着由上级有关机关补填。

成都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印章遗失登报格式

四川.成都报业广告网 www.cdwygg.com声明公告 商业广告 成都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印章遗失登报格式:

遗失声明登报的定义:

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登报的意义:

丢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登报的规定

遗失声明登报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证件签发机关所在地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登报包括哪些证件: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各类资质工商证件;个人各类身份/资质/职业/技能证书证件等。以上证件遗失均需要刊登遗失声明方可补办。

登报一般包括4个方面:

1、遗失证件企业名称;

2、遗失证件名称;

3、遗失证件的原因 ;

4、遗失证件的具体编号;

格式一: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登报参考格式:

XXXX公司XXX(姓名)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XXXX,印章号:川XXXX(XX),专业:XXXX)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四川省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511XXXXXXXXX5835) 20XX年取得 X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印章编号:川XXXX91010(00),专 业:建筑)遗失,特此声明作废。登报手续: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报文字信息盖公司公章、根据登报文字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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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6年5月6日 共访问 3790 次

参加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6年5月18日、19日、24日、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在右上角填写《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六)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3)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应该走什么手续?续期走什么流程?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拿到了怎么注册到自己公司呢 需要些什么东西呢 个人的话还是不要去跑

太麻烦了

一般公司都有人专门跑这个的

以下介绍简单易懂的操作流程,本人在建筑企业负责建造师网上注册,希望对你有帮助。

1、网上“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输入信息,记住密码;

2、通过密码登陆系统,在出现的版块里填个人真实资料;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提交;

4、插入你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用档案袋装如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

一、申请表

二、企业资质复印件

三、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合同复印件

七、照片

以上完善并完成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到发证一般为半年,祝您一切顺利!

追问

那请问这个要去哪里办理呢 我们只有三级安防资质 可以吗

回答

省里的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一般在省城

你搜一下便明白了

注册不需要其他的执业资格证

没有安防资质一样注册

你单位肯定有懂的人

找他帮忙或者问问就清楚啦

不建议个人去跑

很麻烦的

亲 记得采纳哦

提问者评价

亲 谢谢你

二级建造师怎么注册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下面是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操作流程:

方法/步骤

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变更注册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增项注册

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

(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注销注册

(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注意事项

对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注册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予以公告。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注册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跨省变更的,由二级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经原注册所在地注册机关同意后,由本省注册机关审查办理。

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注册机关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机关负责证书销毁,并将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销毁情况报建设部备案。

执业印章的收费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注册二级建造师时,注意的事项

注册申报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

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三、对材料装订上报的要求1、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2、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排列,不用装订,放档案袋中。3、对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要将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专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4、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企业所在地上报材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材料,也要上报,将核验不合格的人员放汇总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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