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第十四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实现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州定控制指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是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安监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要对照《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到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
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
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更加注重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四是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非治违”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要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乡政人民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乡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要继续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全面推行采石场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开采和机械化铲装作业;
要深入开展矿山越深越界开采、地质灾害等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县乡安监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广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等技术和装备。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渔船要推广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监管监察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从2011年起,在全县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要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危化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其它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县乡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要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要注意抓典型,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
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六)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认真落实《通知》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 和“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继续推动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推广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所)、实行委托执法的经验。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七)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
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抓好以县公安消防大队及县处突应急分队为骨干的县级综合救援大队,以乡镇政府及武装部、派出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和以紫金公司为主的矿山救护队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搞好应急演练。
(八)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从完善职能、健全机制、加强技术支撑等方面入手,推动基层安监机构装备上档次、管理上台阶、能力上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能力建设,多途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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